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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九

證人:借款客戶配合銀行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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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埠國寶銀行涉嫌房貸欺詐案3月9日繼續庭審,代表國寶銀行的律師John Wing繼續盤問貸款人陳啟真(Qi Zhen Chen音譯),律師的問話重點放在挖掘陳啟真是否自己提供了不實貸款資料,欺騙銀行工作人員,使其在受騙的情況下做出放貸決定,但是陳啟真一口咬定,自己並沒有欺騙銀行,是國寶銀行貸款專員南澤瓊(Michelle Nan)告訴他「怎麼才能貸到款」,自己只是「配合」以及簽名,南澤瓊從來沒有告訴他這樣的做法違法。

2006年,陳啟真申請8萬美元住房貸款時的月收入只有1,200~1,500美元,不符合貸款條件。陳啟真說,幾家銀行看過他的報稅單後,都拒絕了他的貸款申請,唯獨國寶銀行沒有拒絕,其貸款專員南澤瓊還教他怎麼做才能貸到款。

陳啟真說,南澤瓊要他提供一個離紐約近的工作地址,並幫他虛構了在這家新澤西餐館工作的收入證明,又告訴他什麼時間跟新澤西餐館的前臺小姐打電話,串通如何應付銀行的審核員:稱陳在這家餐館擔任經理,月收入2,200美元。

「這麼說你也知道,申請貸款是根據這個假的工作資料,是嗎?」辯方律師試圖證明,借款人對這場貸款騙局心知肚明,但是陳啟真堅持說:「都是南小姐教的,我要貸款,她需要什麼文件我就配合她,她告訴我這樣才能貸到款,我英文什麼都不會,她不告訴我,我如何知道怎麼做?如果她告訴我,報稅單不合資格,那我就走了,她沒有這麼說,我就繼續做手續,他們叫我怎麼弄我就怎麼弄。」

貸款申請文件中有一份署名「李華(Hua Li)」的保姆證明信,自稱替陳啟真照顧兒子,陳每個月給李華200美元勞務費,作為支持陳啟真的信用記錄。陳啟真回答律師盤問說,這份文件「是銀行造假」,那時他還沒有兒子,他也不認識「李華」。2006年太太懷孕後,才偶爾在太太不舒服(當時他在外州打工)時叫過來幫忙,當時的保姆叫「阿姨」

從上周四至本周一,律師已經盤問證人陳啟真整整兩天,但無論律師拋出什麼問題,陳啟真都堅稱,所有的貸款偽證,都是銀行職員提示、引導其提供的,甚至讓他在空白表格上簽名,有些偽證他之前沒有見過。目前證人把責任都推到貸款專員身上,接下來銀行的貸款專員將出庭作證,他們將如何辯解,到底誰是造假的主體?請關注本報的後續報道。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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