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年節大掃除,台中市勞工局公布去年違法僱用或指派外勞,從事清潔打掃工作達200件以上,提醒民眾不要貪一時方便,指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可處3~15萬元罰鍰;若使用他人僱用或找身分不明的外勞打掃,最重可達75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依現行外勞政策,外勞來台工作類型及工作範圍皆有限制,不能任意僱用及濫用,尤其年節期間,家庭打掃需求增加,更可能觸法。家中若有僱外勞照顧長者、病患,不能指派他們從事宗族祭祀、打掃洗車工作,罰鍰3萬到15萬元;若是使用他人僱用的外勞,或僱用身分不明外勞罰則更重,可處15萬到75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103年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中,以雇主未申請許可非法僱用外勞最常見有146件,其次是未經許可即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的工作有90件,其中以過年期間指派外勞打掃的情形最多;非法調派外勞有54件,而積欠工資也有65件。
勞工局提醒,若有外國人前來應徵工作,應檢視資料正本,若要僱用外籍配偶,亦須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及提出依親配偶身分資料,且影印備查,以免僱用到行蹤不明外勞。過年期間外勞遇緊急狀況打1955,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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