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魏應充無罪 台彰院3法官被控涉瀆職
【大紀元2015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頂新黑心油案判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引發各界爭議,資深媒體人黃越宏9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彰化地院審判長吳永梁等3人,以「無罪預定」手法縱放魏應充,涉犯《刑法》瀆職罪章的枉法裁判罪。
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共11人組成,針對審判案件有顯然重大的違誤、怠忽職守、違規參政、不當兼職、品行不佳或違背《法官守則》等規定的法官進行評鑑並決定是否議處。然而上月13日第三屆法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選舉,魏應充的律師羅豐胤以第一高票、580票勝出。
隨後司法院「法官論壇」有法官留言,「律師左手受僱為大財團辯護(還是全國矚目案件);右手評鑑法官。這全然沒有問題嗎? 如果輿論發酵,恐又是另波海嘯。 」
針對頂新無罪判決,黃越宏認為,彰化地院審判長吳永梁、法官張琇涵、呂美玲3人在承審頂新黑心油案時,涉嫌以「無罪預定」手法縱放魏應充,涉犯《刑法》瀆職罪章的枉法裁判罪。
黃越宏也指出,頂新被判無罪是在11月27日,但羅豐胤在11月12日取得法官評鑑委員會律師代表,這樣如何讓法官公正審判,等同於有人在幫頂新護航。
黃越宏表示,為避免法官偏頗,選擇在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建請全案移請高檢署裁定移轉管轄至北檢,以利客觀公正調查,並呼籲儘速修改《法官法》及《法官評鑑辦法》,才能避免頂新將黑手偷偷伸進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
對此,司法院發新聞稿表示,法評會的律師代表由律師公會選出,律師代表是否適任,司法院「無從置喙」,但未來會審慎研議是否強化法評會的迴避制度。◇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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