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9日電)明年元旦起週休二日上路,法定工時縮為「每週40小時」。勞動部今天說,勞工全年休息日增13天,扣除遭刪國定假日7天,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6天。
勞動部表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從「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的休息日將增加13日,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說明,「雖然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的國定假日從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但從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
由於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後,雖增加勞工休息日但仍造成國定假日刪減7天。對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日前表達質疑,就算法定工時有減少,但實質上勞工工作時間也未必會減少,甚至工時還可能增加,「勞動部做此刪修,恐讓勞工加班時數增加,而陷入過勞苦境。」
勞動條件司解釋,這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的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週休二日」的處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予以保留,因此勞工的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天。
這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還包含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雇主讓勞工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要給加班費,雇主也不可以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由,減少工資。
此外,也明定出勤紀錄的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紀錄,紀錄應保存5年,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紀錄副本。若勞工因家庭成員需要,可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訖時間。
另外,也刪除了童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