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為避免事業廢水排放重金屬影響灌溉用水及造成農地汙染,環保署首次依據《水汙法》總量管制規定,由地方劃定重金屬總量管制區,並修訂「流水標準」、「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管理辦法」,加嚴重金屬排放及限制許可證核發。重金屬排放最高加嚴20倍,嚴重違規被撤證或廢證則不再核發許可。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長葉俊宏說,希望透過放流水標準及許可的加嚴,把劃定為總量管制區內的重金屬總量消減下來,能保護糧食安全。
重金屬總量管制項目以農地最常遭受汙染的銅、鋅、鉻、鎳、鎘、六價鉻6項為主。重金屬總量管制區則分成一、二級,再依管制層級分新設、既設事業或下水道系統限制值。在一級管制區,新設事業只要含6項重金屬,不能核發許可證,既設事業若違反《水汙法》被撤銷許可,即不再核發許可。管制區若實施5年,水體仍無法符合灌溉用水水質標準,既設事業違反情節重大者,只要許可屆滿就不允許展延。
劃設總量管制區以農地高汙區優先,包括桃園、台中、彰化3縣市。目前3縣市即將受影響的為69家工廠及3工業區(桃園中壢工業區、日月光、台中大里工業區)
葉俊宏表示,今年6月就跟桃園、台中、彰化3縣市協商,這是第一批劃定總量管制區。桃園市預定年底公告,希望明年1月實施。台中、彰化預計105年2、3月報計畫核定。而放流水標準修正及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預計今年底、最慢明年初發布。
台中劃定的是大里工業區、桃園包括新街溪、埔心溪、黃乾溪地區、彰化則是東西二圳。環保署水質保護處科長張根穆表示,加嚴標準對既設事業有2年緩衝期,讓既設事業選擇進到工業區或提升設備符合加嚴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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