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台北30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內政部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從明年1月1日起,公務員申請赴陸許可e化,加快申請效率。
為因應網路時代,並加強公務員赴陸管理,且縮短審查時間,內政部30日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移民署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需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得赴陸的公務員,將改從網路線上申請,取代現行紙本流程,申請時間由現行赴陸前1至3個星期,縮短為赴陸前2至7個工作天。
自線上申請日至明年6月30日止為宣導期間,採紙本及線上申請雙軌併行。
移民署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及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由於兩岸近期交流頻繁,為提升申辦效能,簡化行政流程,縮短審查時間,達到節能減紙目標,並兼顧實務需要,規劃實施網際網路申請及審核的配套機制。
移民署也會對法案進行全面檢視修正,讓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更容易瞭解申請赴陸程序的規定。
移民署強調,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如未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未涉密公務員,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相關身分的公務員赴陸前,務必在法定期限依規定向內政部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