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馬清清的嫌犯昨過堂
【大紀元2015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杜國輝紐約報導)繼殺害馬清清的嫌犯舒伯斯(Christopher Sobers)於星期一被捕後,昨天(12月29日),大陪審團決定對他提起二級謀殺指控。不過,本案仍然有重重謎團,馬清清和嫌犯是如何認識的?檢方到底掌握了多少有利的證據?警方為什麼在第一次問話時沒有逮捕嫌犯?嫌犯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仍然不得而知。
星期二中午11點半的時候,舒伯斯被押解到皇后區高級法院刑事庭過堂,他的臉上毫無怯意,在獲知記者想要給他拍照時,還不時回頭看著法庭旁聽席上的記者。舒伯斯是個大高個,身高有185釐米(6呎1吋),體重77公斤(170磅),看上去比實際年齡(25歲)要年輕。
在被逮捕以後,舒伯斯一直被收押,沒有獲得保釋。根據檢方提供的指控書,舒伯斯共面臨8項指控,包括2項二級謀殺、2項一級搶劫、1項三級非法持有武器、1項篡改證據(Tampering with Physical Evidence)、1項五級非法持有贓物和1項四級非法持有武器。如果罪成,他最高面臨25年至終身監禁。
有多家媒體報導說,在這次被指控之前,舒伯斯有過14次被逮捕記錄,涉及強姦、盜竊、非法持有武器等。2011年,他因非法持有武器被捕;2013年,又因為造假、重大偷盜和入室盜竊被捕。不過,這些案件大部分被封案。舒伯斯布碌崙的住家是在一個純粹的黑人社區內,他的家人住在一個三層的連排屋中,住處斜對面有一家華人開的酒莊,從酒莊內厚厚的有機玻璃隔板和小小的收錢窗口看,那裡的治安不太好。酒莊旁還有一家韓裔開的雜貨店。據住在與舒伯斯一家之隔的一位非裔男士稱,他從來沒有見過舒伯斯,估計那裡是他父母的家。
律師稱嫌犯有精神病
舒伯斯在提審時不認罪,他的律師馬爾茲(Judah Maltz)提出,因為他的當事人有精神病,需要做730鑑定。法官布魯門弗爾德(Joel L. Blumenfeld)表示,要想證明舒伯斯有精神病,必須出示之前接受治療或看醫生的記錄。馬爾茲說,舒伯斯在今年11月的時候曾經看過精神病醫生。最後法官同意給嫌犯30天做730鑑定,因此將下次開庭時間定在明年1月29日,助理檢察官費克斯(Amanda Fix)對此動議沒有意見。在提審過程中,舒伯斯曾試圖直接和法官說話,他說:「我有精神分裂(schizophrenic)和躁狂抑鬱症(bipolar)」,但馬上被律師馬爾茲阻止,因為後者擔心「(舒伯斯)說的話成為呈堂證供」,引起法官布魯門弗爾德不滿,當場斥責馬爾茲,後者只得連連認錯,而舒伯斯也不再試著直接和法官對話。
在10月11日下午,有遊民在凱辛娜走廊公園的一條小路上發現了馬清清的屍體,她的身上有多處刀傷,喉嚨和腹部被切開。檢方表示,在今年10月21日的時候,109分局的警探曾經對舒伯斯問話,問話的時候距離馬清清的屍體被發現大概10天。當時的問話過程有錄像,但因為沒有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所以要呈堂時,需要事先經過聽證,看是否可以把這一錄像作為證據。目前還不清楚錄像有什麼內容,但檢方表示裡面並沒有舒伯斯「承認自己犯罪」的環節。為什麼在問話兩個多月後才逮捕他,警方沒有給出答覆。辯方律師馬爾茲表示,他將會和負責本案的調查人員見面。
兩人如何相識仍是謎
根據指控書,舒伯斯在使用利器殺害馬清清以後,搶走了她的手機,並將手機的序列號進行修改。警方開始懷疑馬清清的前夫,但最後通過馬清清的手機鎖定了舒伯斯為本案的嫌犯。有消息人士稱,警方花了好幾個星期搜尋舒伯斯,最後在位於81街的皇后區圖書館傑克遜高地(Jackson Heights)分館逮捕了他。
在案發前後(2015年10月),嫌犯舒伯斯住在法拉盛凱辛娜走廊公園附近,警方還表示,舒伯斯和馬清清兩人應該是認識,但是兩人如何認識的仍然是個謎。
記者走訪了馬清清生前的住地,鄰居都表示從來沒有見過嫌犯;在她生前工作的麵包店,員工也表示沒有見到舒伯斯。馬清清的父親說,他沒有見過舒伯斯、不認識他,「倆人是在馬清清做護理工作時認識的。」但馬清清曾經工作了幾個月的護理和職業培訓公司表示,舒伯斯沒有在公司工作過。不過,馬清清是否在為舒伯斯的親戚提供護理時認識了後者,不得而知。
也有消息說,倆人是在去醫院看精神科時認識的,此前,馬清清的父親馬偉群曾經提起,馬清清確實得過抑鬱症,持續了幾年,一直在吃藥。
馬父同事稱馬清清孝順
在得知舒伯斯被抓以後,馬清清的父親表現得很平靜,「不管怎麼抓到人了,(女兒)也沒有辦法再找回來。」他表示,希望能夠盡快將舒伯斯定罪,「這種人不能再讓他出來害人。」
從2008年開始就和馬偉群一起工作的方先生回憶說,馬清清很孝順,人也很溫柔,「每次(馬清清)發了工資,都會來找她爸爸,問『我拿到工資了,你想買什麼衣服?吃什麼?』。」方先生說,他和馬偉群一起在好運來超市和新龍興超市一起工作了八年,在兩個超市工作的時候,都見到過馬清清經常來店裡,問候父親。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