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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長巴進出華埠 居民不堪其擾

居民生活質量與長巴積極效應間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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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我們家旁邊街上的巴士從早晨5點轟鳴到晚上12點!」家臨華埠百老匯東路的華人蘇女士苦惱地說。

「停在我家門口的一輛巴士,引擎開著等人長達2小時!我去問他為什麼不熄火,他說他需要空調!這輛剛走了,馬上又來了一輛!」58歲的帕波特(Helen Pappert)揮舞著拐杖氣憤地嚷嚷。

在12月1日曼哈頓第三社區委員會(CB3)主辦的「華埠長巴治理問題」公聽會上,5分局和7分局轄區的居民們大吐苦水。他們對每天從早到晚在耳邊轟響和排毒的州際長途巴士已經忍無可忍。去社區投訴、打爆311電話多年沒有結果之後,終於逼得CB3召集各個相關立法機關、民選官員,第一次坐到一起,認真研究解決辦法。

長巴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

長巴早在1997年就出現在華埠。到目前為止,這些合法或者不合法的巴士公司已經開發出了233條路線,通往全美69個城市。有人相信,現在每年在華埠路上跑的巴士數量多達4,000輛。長巴對華埠居民生活質量的影響也是有目共睹的。

整天有公車停靠在臨東百老匯的一條街上。(居民提供。)

據5分局警官瓦羅貝(Erik Worobey)說,到目前為止,他們今年已經對違規巴士開具了近1,000張罰單,其中大部分是因為無站點停車和併排停車,嚴重影響著交通和行人安全。而且,目前這種「貓抓老鼠」的遊戲因為「老鼠」太多了,警力嚴重不足,已經罰不過來。

堅尼路東居民的組織「SpCE」代表庫貝特(Emma Culbet)說,「華埠私人長巴公司的發展已經失去了控制。他們沒有自己的停車場等配套設施,不顧行人安全,不考慮周圍居民和店鋪的生活質量。如果沒有有效的政策、法規和執行力度來保護社區的話,我們的孩子和老人被傷、被撞死是個遲早的事情。」

更別說長年的噪音和汽車尾氣了。有兩個女兒的帕波特說:「我們理解他們要做生意,可是我們也要生活啊。我們迫切希望政府部門有效管理這些巴士。」同是孩子媽媽的蘇女士說:「早晨五點是人睡覺最香的時候,巴士就停在那裏轟鳴。我們要求政府把它們趕走!」

長巴的「利」與「弊」如何平衡?

業已存在了近20年的問題為什麼長期得不到解決呢?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巴士公司需要先到市交通局申請許可,如果交通局認為地點可行的話,他們就把申請轉回社區委員會討論。第三社區委員會主任史黛哲(Susan stetzer)認為,解決華埠長巴問題最困難的是:華埠街區過老,街道狹窄,為這些巴士找到停靠點太困難;另一點就是執法缺乏有效性。馬路上需要有足夠的警察來執行任務,懲罰那些違法的巴士公司。即便如此,這些公司也把罰款當成了營業之成本,僅此而已。

「SpCE」組織提議,在社區外面建立「巴士車庫」。也就是「疏散法」。利用那些偏遠的車庫來停靠長巴,而在鬧市中心就不再允許巴士停靠。

「華埠共同發展機構」行政總監陳作舟說,長巴實際上是屬於聯邦法律管理的範圍,當地政府部門只能發給許可,讓這些巴士有落腳之地。如果不給停靠站點,則不符合聯邦法。陳主張「主動平衡解決辦法」(PBS):「什麼都不能走極端。我主張『平衡』。第一是講『安全』。」他說,這些長巴既然由我們華人聰明地開發起來,既方便了在外州打工和上學的乘客,讓他們便利地回來慶祝婚禮、慶祝生日,甚至於理髮、買月餅等,又給自己創造了生計,繁榮了華埠經濟,那麼華埠的巴士公司就要從自身做起,守法、上保險、遵守各項規則、職業化。如果真的引起公憤,讓政府砍掉「華埠的生命線」——長巴的話,那對哪一方都是損失。

「4,000部巴士,就算一半乘客,每部裝30人的話,如果這麼多的人都開私車,那怎麼得了?所以這個交通方式還是高效的。」陳作舟說。他建議那些守法的業者在售票窗口和車身上做標誌,和惡劣公司區分開來。

市議員陳倩雯認為,一方面巴士一定要申請許可;另一方面,居民們投訴的時候,一定要給311或者警局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巴士違法的時間、牌照、公司名字等,這樣才可以幫助執法部門懲罰惡劣的業者。「我們花很多時間和州官員合作,爭取立法,支持那些好公司,懲罰那些不守法的公司。這需要很多政府部門來合作。」她說。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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