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警方記錄檢查通過新法
【大紀元2015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報導)12月1日,安省通過一項新的關於警方記錄檢查立法,一些精神健康記錄、沒定罪及非刑事的記錄不再允許包括在檢查報告中。
安省議會星期二全票通過了警方記錄檢查改革法案(Police Record Checks Reform Act,2015),給警方記錄檢查設定了新的標準。政府稱,新法消除了因為不適當披露沒定罪及非刑事的記錄,給個人帶來的在就業、教育及做義工等方面的麻煩。這些記錄包括當事人在警方記錄中的精神健康信息。
政府稱,該法案適用於大多數要求警方記錄檢查的情況。該法定義了三種類型的警方記錄檢查,包括刑事記錄檢查(criminal record checks)、刑事記錄和司法事務檢查(criminal record and judicial matters checks)、弱勢部門用途檢查(vulnerable sector checks)。
每種類型的檢查都規定了可以披露的信息種類,披露信息的程序也有了規定,比如確保所披露信息的相關當事人有機會先看到這些信息,然後才允許披露給要求記錄檢查的人。
安省政府提出該法案前,一些相關的故事已被廣泛披露,比如有人在入境美國時被攔下,因為他們自殺未遂的記錄被披露;有人因為目睹過犯罪的記錄被披露而不能做義工。
按此新法,沒定罪的紀錄,比如撤回或駁回的指控、無罪判決及因精神障礙不負刑事責任的記錄,只有在弱勢部門用途檢查時才可以披露。因為被查人的工作涉及兒童或耆老時,需要保證這些弱勢人士的安全。
警方在決定是否披露相關記錄前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記錄是關於多久前發生的事件,是否記錄涉及對弱勢人士的欺凌行為,是否記錄顯示這種行為已經形成一個模式。
對於一個標準的刑事記錄檢查,只有按青少年刑事審判法已經刑事定罪或認定有罪的記錄才可以披露。刑事記錄和司法事務檢查可以披露的信息包括最多3年的有條件釋放、最多1年的無條件釋放、仍有效的逮捕證及家庭法院限制令等。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