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針對警察抓捕時採用鎖喉術及胡椒噴霧,華裔青年穆宜賓(Yibin Mu)28日與母親到聯成公所,與負責民事賠償案的「黎保利律師事務所」代表吳聖洋見面,準備狀告紐約市政府和紐約市警察局,要求傷害賠償。
根據紐約警局報告,逮捕穆宜賓是因他非法玩滑板,惟對方不予理會,於是強行拘捕。穆宜賓說,他的左手臂在警察執法時受傷,導致他一週半時間左臂不能觸碰,影響睡眠。
穆宜賓10月25日被警方以拒捕、違反公園規定及損壞公園財產三項輕罪起訴,穆宜賓聘請刑事律師羅百能(Robert Brown)應訴。昨天他請精通民事賠償案的「黎保利律師事務所」到民事法庭,反訴紐約市政府和紐約市警察局過度執法,對他造成傷害。
吳聖洋表示,根據穆宜賓案發後在社交網站上載的一段短片,穆宜賓有受到不公的執法對待。他僅僅非法玩滑板,沒有造成大的社會危害,對該警員也沒有很大的反抗,卻被施以胡椒噴霧。吳聖洋解釋,刑事官司能贏的話,民事勝訴的機會也高。不過,涉及提告政府的案件,第一步必須在事發90天之內,提交一份索賠通知(Notice of Claim)給相關部門,現在距離這一期限只剩一個月,需要在一兩週內準備好訴狀。吳聖洋表示,根據穆宜賓所描述的情形,警員過度執法,已涉嫌侵犯民權,可以根據1871年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起訴市政府和警察局。通知遞送後,市政府的代表律師將在90天內調查案件,舉辦陳詞聽證會(50H Hearing),由法庭書記官將涉案雙方的陳述記錄在案,作為調查程序的其中一個部分。聽證會後再看法庭仲裁結果。
穆宜賓告訴記者,他不反對警察執法,不過從某些執法案例中他看到一些問題,覺得警察應依照程序、法律及尊重少數族裔,警方目前還有極大的改善空間,因此決定起訴。案發後,穆的母親曾極度恐懼害怕,如今卻支持兒子起訴。她說,從上海來美約15年,以前從來不關注這些事,事發後她上網查閱大量的文章,漸漸了解美國的法律,美國警察執法的現狀,美國憲法關於人人平等的概念等等,「思想上發生了巨變:原來我很怕事,以前接受的教育就是『聽話』,現在我不這樣看了,因為在美國,你有一個說理的地方,當你覺得不公時,你可以說出來,讓這個國家變得更好。」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