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34)
【大紀元2015年12月20日訊】問:我在1973年時在法官審判下服10年緩刑。我一直認為它應該是推遲裁決的緩刑。有人告訴我,如果我成功的完成了10年的緩刑,這罪名不會顯示在我的刑事記錄上。我確實成功完成了緩刑,無任何問題。直到9-11發生之前,我都能購買槍支,沒有問題。現在不僅我不能購買槍支(雖然這不是重點),但我現在連工作的刑事背景調查都無法通過,包括申請一個手無寸鐵的保安員工作。這案子已經是40年前的事了,他們什麼時候才會刪掉我的紀錄?
答:哦,不,「他們」永遠不會主動對你的記錄做什麼改變的。這是常見混淆的根源。你也許被告知的是,如果你完成了緩刑,你就不會在你的記錄上最終獲得一個定罪。這跟你的記錄沒有任何東西是不同的。我不知道你的犯罪記錄裡顯示了什麼,但它很可能有你至少被逮捕過的記錄,並可能記載了法庭上發生了什麼。在德州沒有任何緩刑記錄是可以合法的方式刪掉,除非是C類輕案罪名,或者你的案子得到翻案或赦免(後两者的機率是非常低的)。如果你得到的是遞延緩刑判決,而且當遞延緩刑期滿後至少有五年沒有犯罪記錄,(最好是在那之後你還是持續沒有犯罪記錄)且你的罪行不是那些在其非向外披露法律被禁止之一的罪名,還有法官認為允許你查封案子不公開,那你有可能可以到法院申請法官讓你的記錄查封和保密。
問:我是從俄克拉何馬州卡萊拉來的。我在德州Denton的Frier街,與UNT是平行街道。我本來一直在喝酒,最後走在校園,然後被警察逮捕起訴公共酒醉。我告訴警察,我的姐姐只不過住在幾條街之外,我告訴他如果他能打電話給我姐姐,她會來接我回家的。他說,因為我造成危險,所以他必須逮捕我,而且帶我到監牢。他銬了我但並沒有給我宣讀我的憲法權利,也沒有給我酒精測驗。我現在是23歲的女性。我在本星期六就要離開德州去俄克拉荷馬浸會大學,從無犯罪記錄。我是一個大學生,我不希望毀了我的未來。我那時坐在校園裡的長凳上。我請不起律師,但我覺得這一切都不對。我可以翻案嗎?
答:德州法律允許警察逮捕在公共場合酗酒(PI)的人,如果他或她「出現在公共場所,因酒醉這個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請注意,這並不能說一定就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威脅,而是「可能」會造成危險。這是一個非常低的門檻,渉及到很多的主觀意識評定部分。酒精測驗,比如吹氣或血液測試,法律只要求警察在逮捕被告時應指控酒後駕車或划船或其他酒精相關駕駛罪行。被控公共場合酗酒的人沒有這樣的測試要求。執行逮捕的官員應該按照法律,告知你的憲法權利。尤其是在你被逮捕後,萬一你決定要承認你的罪名,但是如果你被警察審訊,但並沒有被告知你的憲法權利,那你所說的任何話都不可以被用於對你不利的證據。因此,警察未告知你的憲法權利不是能夠造成你在公共場合酗酒逮捕無效的原因,因為所有的證據,在警察逮捕你的時候就必須成立了。公共場合酗酒是一個「C級」罪名,並帶有高達500美元的罰款。如果這是你首次犯罪,你的律師可能能夠與市法院檢察官協商,允許你通過認罪而延期裁決。如果你有資格獲得審前疏導方案,甚至可能消案處理這案子。如果你想為自己找到最好的結果,我強烈建議你聘請一個合格的刑事辯護律師,以協助你完成此案件。不要以為你有可能在技術上擺脫掉這罪名。公共場合酗酒是無需有意念的,比如超速駕駛。這是很容易違反的規約。這更有理由聘請律師來幫助你。
問:是否有可能把犯罪歷史清除來保護我的醫生許可証?我有兩個輕罪盜竊案件–一個是3年前,一個是1年前。3年前的案子我已順利完成緩刑(6個月緩刑/延期審理。)1年前的案子不是很成功(我不認罪/陪審團審判有罪而定罪/監牢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已完成)。有人告訴我,我可以查封我第一個案子,可是也有人告訴我我不能,因為我有第二次犯案記錄。兩次都涉及買賣偷盜的物件,但我當初都不知情。我不希望我的醫事委員會知道,但是如果需要的話,我會勇敢的強硬的站在我的立場解釋我當初的狀況,以及我渴望回到醫療職業的激情和我對老人和家庭醫療護理的熱愛。請解釋我需要採取什麼行動,還有這樣可能會發生什麼後果,謝謝!!
答:不幸的是,你不能從醫療委員會的眼中消除掉這兩個案子。即使你得到一個非公開的查封第一個案件,這案件還是會被提供給醫療董事,因為醫療委員會可以查看即使是密封的刑事案件。你需要聘請有豐富經驗的行政赦免的律師。成功的機會很渺茫,但你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如果你想嘗試並得到把這些指控從你的背景調查中消除掉的機會,你別無其他方法。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