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上訴頂新案 批法官造法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彰化縣10日電)頂新案一審判無罪,彰化檢方今天下午將提出上訴書。檢方認為,法官不採信越南官方文件,且自行延伸食安法定義有爭議。
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項新案作出無罪判決,彰化地檢署收到地院作出近300頁的判決書後,承辦此案的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檢察官姚玎霖等人都在撰寫上訴書,針對判決頂新無罪理由提出上訴,且趕到下週一最後期限前送出厚達100多頁的上訴書。
檢方透露,越南官方針對衛福部詢問大幸福公司的文件中提及,大幸福公司僅可外銷飼料油,不可外銷食用油,而大幸福公司的油品雖經抽驗後符合食用油標準;不過,仍無法證明大幸福廠區內設備及環境符合生產食用油標準,但是這份越南官方文件卻不被法官採信。
檢方也認為,法官在判決書中針對食安法中有關摻偽假冒的定義自行延伸,認為需舉證證明有危害人體健康,以及在審理過程中,多名檢方所提的證人及鑑定人說詞,法官都不認同,因而判頂新無罪,他們因而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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