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品標清楚標示不清 最高罰400萬
【大紀元2015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明年元旦起,肉攤、餐飲業販賣或提供重組肉品,如有標示不實者將開罰,最高罰款400萬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廠商標示要確實。
衛生局食藥科長關百娟指出:衛福部食藥署公布「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新制,重組肉食品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是散裝產品皆應清楚標示並於產品加註「僅供熟食」之警語,無論是販賣重組肉或提供重組肉食品的餐飲場所,都必須於營業處、菜單標示清楚。
關百娟說,衛生局從7月開始進行宣導,發現,大部分的牛排館、夜市、火鍋店都是用重組肉,但都沒有標示,稽查人員以當場勸導,明年若未改善將直接開罰400萬元。
中一排骨廚師張啟文說明重組肉辨識方式,張啟文說,以牛肉為例,原肉價格是重組肉的兩倍,重組肉因為考量加工污染的問題,必須熟食;關百娟說,香腸、肉丸、火腿等重組加工製品,由於容易辨別,也為大眾所知悉,得免標示。
桃園衛生局叮嚀:重組肉一定要全熟食用,重組肉是絞肉、碎肉加工製成,其加工運送及保存等過程比較容易發生汙染,若沒煮熟食用,恐有食物中毒之風險。民眾若發現食品違規行為,可撥打食品檢舉專線0800-285000 FREE。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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