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5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原訂今天審查規範無人空拍機的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民航局與地方對管理權責範圍仍舊缺乏共識,會議主席、國民黨籍召委羅淑蕾宣布擇期再審。
近年無人空拍機興起,闖入機場等限航區域及撞擊大樓等意外時有所聞,因此行政院提出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量15公斤以上的無人空拍機由民航局管理,15公斤以下由地方管理,全面納管無人空拍機。
交通委員會10月28日就曾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立委對中央和地方管理權限劃分還有疑慮,宣布擇期再審。
交通委員會今天二度審查,交通部次長吳盟分會前受訪表示,針對管理權責的爭議,已有跟地方政府討論,經分工以後,地方政府也了解,承載量部分可以適當安排,這部分還會跟地方政府合作。
但在審查前的協商階段時,中央與地方對於無人空拍機的管理權責仍無共識,地方政府代表指出,地方沒有人力、財力管理無人空拍機。吳盟分則表示,民航局會協助地方政府,但完全由民航局管,大概也做不到。最後,羅淑蕾宣布,將待行政機關協商後,擇期審查。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會後受訪表示,無人空拍機幾乎都在15公斤以下,且功能越來越精密、重量越來越輕,還很有可能跨縣市飛行,所以由中央統一訂定較妥,既然中央和地方沒有共識,顯然無法處理。
台南市交通局專委吳盛崑則指出,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甚至技術上都無法協助,且無人空拍機飛行可能跨縣市,會有各縣市規定不同的狀況,應該訂定類似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中央政府統一規定管理,地方政府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