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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產假86年沒變 藍委提案提高至12週

【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0日電)中國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台灣現行8週的產假規定86年來沒檢討,目前全球僅14%國家產假低於12週,她已提案修法,把產假由8週提升為12週,以保障婦女權益。

為保障及落實婦女權益,進而增進台灣生育率,盧秀燕今天舉行「台灣產假很落伍 各國至少12週」記者會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已將勞工產假最低標準調整為14週,甚至建議會員國可增加到18週,目前全球僅有14%國家的標準低於12週,呼籲台灣產假應從現行的8週提高到12週。

盧秀燕表示,勞基法當初在制定時,延續了民國18年制訂的工廠法,造成8週產假的規範竟達86年都沒檢討,落後現行各國做法3個世代,她已提案修正勞基法第50條及工廠法第37條,產假從8週提高到12週,期待台灣產假制度能跟上世界標準,保障婦女權益。

盧秀燕說,過去86年來,中華民國女性的教育與就業狀況已大幅改善,產假長短對職業婦女相當重要,甚至影響其生育的意願,中華民國憲法已明白宣示國家應保護女性,且政府近年來持續鼓勵婦女生育,反觀產假規定卻如此落後,實在要改善。

與會的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有些國家是把產假與育嬰假合起來和稱產假,也有些國家是分開訂定,目前台灣除產假外,還有產檢假、安胎休養假,產後也有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勞動部尊重立委的提案,也會繼續通盤檢討,保障婦女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