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9日電)Uber今天結合導盲犬協會、多扶事業,針對行動不便者推出付費式接送服務;不過,交通部說,Uber以自訂遊戲規則方式從事不公平競爭,而且還逃避繳稅,讓人難認同。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說,Uber關心社會弱勢用意良善,但因Uber一直是違法營業,不能因做了某些表面好的行為,違法就不存在。
王穆衡表示,無論是公路法或運輸業管理規則,都沒有讓Uber進入合法體制內經營運輸業的障礙,門檻也很低,但Uber卻採取破壞體制做法,自認做的是共享經濟,並無不當。
交通部去年多次提醒Uber,雖然Uber在台灣登記的是資訊服務業,但實際卻從事計程車業及汽車租賃業,並私自招攬私人汽車以兼差方式加入車隊,無論使用的車輛、駕駛都不必受相關規範管理,沒有合格證照,也不必繳納營業稅費。
王穆衡認為,有消費者認為Uber很方便,卻未考慮到Uber是在進行破壞性性行銷,對合格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交通部是制度把關者,不可能對Uber妥協。
除了對現有計程車業及租賃業不公平外,交通部也點出Uber所有交易都是透過網路刷卡,但因網站架設在國外,在Uber實際從事的運輸業部分,政府根本課不到稅。
交通部持續對Uber開罰已有4000多萬元,Uber提起訴訟,法院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裁罰Uber勒令停業不當,公路總局將提起上訴。
因Uber是向經濟部申請資訊服務業營業登記,交通部認定Uber違法從事運輸業,由公路總局開罰,交通部希望經濟部了解Uber實際違法情形,並共同要求Uber開大門、走大路,也協助公路總局在上訴時,說得更清楚。
至於Uber來台灣1年多,多少人加入車隊?究竟瓜分多計程車市場?賺走多少錢?王穆衡說,因Uber並未依法登記,對交通部來說,因無從監督,一直是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