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修護照規定 外交部:無針對特定對象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8日電)外交部擬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定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封底及內頁做影響護照原狀的行為;外交部今天澄清,這是為了配合已公布修正的護照條例,是相關子法配套修正,並無針對特定對象。

現行護照條例第5條規定,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在護照上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外交部打算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以明確定義及明定範圍;修正草案目前在預告階段。

外交部說明,實務上屢有國人或旅行業者擅自於護照加蓋旅遊地點印章、黏貼旅行社廣告等影響護照辨識的行為,導致無法順利搭機或通關。

外交部表示,民國89年施行至今的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早已規定,「護照除持照人依指示於填寫欄書寫相關資料及簽名外,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由於涉及人民權益,因此將該規定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於102年陳報立法院審查,今年5月22日三讀通過。

外交部表示,由於護照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非權責機關擅自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者,已明訂法律效果,為了使相關規定明確化,因此在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增訂,說明持照人不得擅自在護照上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的定義及明定其範圍。

外交部指出,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規的修訂正在進行中,將配合護照條例於明年1月1日同步實施。

外交部表示,護照為公文書,且為國人出國旅行持憑的國籍身分證明文件,國人持用護照應遵守我國法令及國際規範。我國現行護照樣式、內容及設計均經正式通知各國政府相關單位及航空公司。擅自在護照上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恐將增加他國執法人員辨識護照真偽的困難,影響護照的有效性及國際公信力。

外交部鄭重呼籲國人應珍惜長年來全體國民共同爭取得來不易的免簽證待遇成果,切勿有改變護照原狀的行為,以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並確保本人及其他國人出國旅遊的權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