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青春獄中過 遼寧耿春龍控告江澤民
【大紀元2015年11月13日訊】「我的青春整個都是在被非法關押和十年冤獄中度過的。慘無人道的迫害不僅給我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也給我的家人和親人精神造成巨大痛苦,經濟造成重大損失。 我的父親因我和母親被迫害心靈承受巨大的痛苦,於二零零一年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含冤離世。我結束冤獄回家時,家中已經是一貧如洗。因當地派出所在『610(中共非法組織,專職迫害法輪功)』操控下仍對我不斷騷擾,我被迫離家,至今仍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
明慧網十一月十二日報導,今年七月,耿春龍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對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已被兩高簽收。
法輪功學員耿春龍,四十二歲,遼寧省大石橋市虎莊鎮前台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初,耿春龍只有二十六歲,正值人生風華歲月。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迫害後的十六年中,耿春龍被多次騷擾、綁架、關押、抄家、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各種酷刑迫害,九死一生。
以下是耿春龍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我多次被大石橋市虎莊派出所上門騷擾、綁架,抄家,前後七八次被送到大石橋市拘留所關押,每次都是十五天,每次五百元的伙食費,共計人民幣四千元左右。在拘留所每天吃的是發霉的窩頭,遭嚴管迫害。被大石橋市拘留所白所長用塑料管子抽打,疼痛難忍。
臉被打得變了形
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母親、姐姐、姐夫、外甥女依法進京上訪。在信訪辦,我們被當地派出所(大石橋市虎莊鄉派出所、大石橋市官屯派出所)的截訪人員綁架到一個賓館。我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陸國柱關在一起,戴著背銬。到了晚上他們開始對我施暴。
有個叫張海深的警察問我「上訪前在哪住的?」我就說了一句「我不能說」,他就開始打我。用拳頭猛打我的臉,他還用畫報紙墊在我的臉上打,說這樣打我,別人看不到有傷。
他不停地打我,打累了歇一會兒再打。一直打我到半夜十二點。我被打得滿臉是血,滿身是血。打得血濺了一牆,張海深就去擦。擦血的時候我看他手都在發抖。
第二天早上我的臉已經被打得變了形,整個臉腫了起來,眼睛腫成一條縫,裡面都充血了,幾天看不清東西。
第二天早上,他們竟然強行將我帶到我的母親、姐姐、姐夫和我七歲的小外甥女面前。她們都驚愕的說不出話來,我使勁把眼皮睜開一點縫,解釋著笑道:「沒有事兒。」
小外甥女先前可能都沒認出我,聽見我說話才喊「是我舅舅!是我舅舅」!我知道我的親人看到我被打的樣子不知道有多揪心,還有我的小外甥女,那年她才七歲,這件事在她心裡留下了陰影。
第二天我們被送回營口大石橋市,直接被關進大石橋市拘留所,十五天後我被勞教兩年,我母親被勞教一年,我被送到營口市勞教所。
在營口市勞教所遭迫害
在營口市勞教所我遭受了更嚴酷的迫害。
剛去的時候被關進「嚴管隊」,犯人頭叫李海明,在獄警的指使下挨個暴打。後來我被分下隊,到「手工藝監區」(做的都是出口外國的有毒的手工藝品),犯人頭叫曲德勝,受獄警丁長山指使不讓我們睡覺,讓我和李海東幹了一宿活,因為沒幹完,第二天早上,曲德勝趁我蹲著擦地時用拖布把猛戳我的後腰。我沒防備,差點背過氣去。還有尾道工序的犯人頭王登輝經常挑我幹活的毛病,總是打我嘴巴子。
父親悲憤離世
在這期間當地邪黨「610」聯合大石橋電視台記者拿著錄像機和攝像機到我家找到我父親「採訪」。讓我父親說我和我母親被勞教是因為煉法輪功煉的。
當時我老父親氣憤難當,(因為)明明是他們迫害好人卻要栽贓陷害給法輪功。我父親把他們攆走了。我和母親被迫害(導致)我的父親上火,心力交瘁,在我被非法勞教期滿的前半年時間,才五十多歲的父親帶著對我和母親的牽掛悲憤離世。二零零一年秋天,我結束二年非法勞教回到家。
剛到家的第二天晚上大半夜,大石橋市虎莊派出所所長趙廷洋帶領七八個警察闖到我家再一次把我和我母親強行綁架、抄家,家裡被翻的亂七八糟,東西扔滿地。大法師父的照片被拿走了。
我母親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屢遭迫害,父親離世了,我的母親又被非法勞教,我的身心受到的傷害是常人難以想像的。我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
遭「死人床」酷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營口市公安局設「圈套」在大石橋再次把我非法抓捕;我被劫持在營口市看守所非 法關押。
他們把我銬在床板上,一個叫羅利劍的獄警將我四肢固定成「大」字形鎖在板床上(酷刑的一種——死人床),吃喝拉撒全不讓起來,當時心臟劇痛,痛得我咬牙、頭不停地晃「啊!啊!」大叫,要死了的感覺。
他們不但不管,還說我是裝的。兩天之後才把我放下來。
之後我每天被逼「坐板」,不准動,一坐就是一天。我被迫害出現低血鉀的症狀,腿不好使,站立不住,每次站起來就又跌倒在地上,手腳都不好使,躺著翻身都費勁。這種情況持續好幾個月時間。後來,坐地上就起不來。獄警羅利劍還說我是裝的,安排人監視我。
在營口市看守所被關押十三個月後,營口市公、檢、法相關部門互相勾結羅織罪名,在沒有通知我家屬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對我非法開庭。我當眾陳述「我修煉法輪功沒犯法,因為我沒有傷害任何人」。當時在場的沒有人吱聲,後來我被冤判十年重刑。
十年冤獄,九死一生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我被轉到遼寧省瓦房店市監獄「入監隊」集訓迫害。期間,不讓洗臉、不讓洗澡,人挨人睡,虱子亂爬,越繁殖越多,還幹那些帶色素的手工藝活,污染很大,對人體非常有害。
三四個月後被轉到遼寧省撫順市青檯子監獄二監區迫害。被獄警指使犯人監視我,隨時匯報我情況。
到了二零零六年,他們加重打壓。法輪功學員被獄警安排犯人包夾(就是兩個犯人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稱「三人行動組」,被24小時監視。「包夾」為了減刑,討好隊長,昧著良心,就掙減刑分。逼我們每天坐板凳,不讓動,不許和別人說話;除了去廁所,其它時間不許起來。每天記錄:吃飯時間、去廁所時間、睡覺時間,然後匯報,沒有一點自由。
這樣的折磨整整持續了一年的時間。我還曾被犯人李含超拳打腳踢,打倒在地。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我被轉到瀋陽第一監獄七監區迫害。在瀋陽第一監獄因反迫害幾次被關「小號」,犯人給我送進去的被子,雜役把被子撕開檢查看裡面有沒有東西,被關小號期間還不讓吃飽飯,只給喝一點玉米面稀粥。我還經常被提審恐嚇,坐鐵凳子。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我剛從小號被大隊長路明、獄警王成吉、姚廷衛帶出來,他們又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手、腳、腿、身體都束縛住),讓我寫「轉化書」、「保證書」 等五書。
他們把我關在一間漆黑的小屋,窗門都用黑棉門簾擋住,然後用一個強光燈照烤我的眼睛。前邊放著污蔑大法的電視,旁邊擺著一個桌子,桌上放著水果是供他們吃的,還放了三四根短粗的高壓電棍,是給我準備的。地下還有插排,隨時給電棍充電。
獄警指使犯人耿博洋(家在瀋陽北站附近)、程國新(家在胡台),還有丁一(無期罪犯),輪流拍我脖子和拳打我肋骨,不讓我睡覺。幾小時專打肋骨的一個地方,用拳頭猛勁磕,被打的地方出現紅腫且奇痛難忍。他們輪班睡覺,睡醒就來折磨我,我感覺度秒如年,生不如死。
他們打我,還讓我睜開眼睛看電視,看我40小時沒反應,就開始用電棍電擊,我被電得渾身冒汗,他們一邊電擊我一邊用衛生紙和毛巾給我擦汗。
看我被電的樣子他們臉上流露出得意的笑。大隊長路明、獄警王成吉、姚廷衛輪班電我(姚廷衛自己說給他加班費一小時40元)。我的兩個手背、兩個小腿肚子早已經電糊了,腫得老高,被電的地方出現許多大水泡,有的冒水。
獄警隊長姚廷衛端來一盆水,逼我把腳伸進水盆裡,想往水裡放電,通電後電遍全身。我拚命掙扎,把水盆蹬翻,他們才放棄。我大概被電了八九個小時,電棍換了不知道多少根,沒電了就又充電,還有犯人程國新也拿電棍隨意電我脖子、腦袋,(這樣的行為非常)惡毒。
冤獄十年,九死一生。期間身體上所遭受的迫害只能表達出一小部分,而對我精神上的迫害是用語言所無法表達的。我今天還能活著沒被迫害致死、致瘋已經是萬幸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結束了十年冤獄的我回到家中。我去當地虎莊派出所辦身分證,(後來)身分證一直被片警郭純善扣壓,二年多了至今未還。他們讓我到虎莊鄉派出所抽血,簽字,否則不給我身分證。姐姐去派出所要我的身分證,他們不給,又到大石橋市公安局去要,公安局也不給,姐姐說「你們這麼做是違法」,他們說「你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真是求公道無門啊!
迫害並沒有因為我從監獄出來而結束,還在繼續著,大石橋市虎莊鄉派出所的警察還幾次找上門來讓我去簽字、抽血。因為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就特別難,給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也給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我至今仍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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