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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門羅郡華裔弒父案庭審系列報導之七

華裔弒父案庭審第六天 陪審團繼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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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星期一(10月5日),陪審團繼續審議華裔青年查爾斯·譚(Charles Tan,下稱「譚子」)弒父案,沒有做出任何裁決。今天,陪審團將繼續審議本案。自9月29日開始審議以來,這已經是第6個工作日。

在過去的5天審議當中,陪審團先後向法官遞交了14張紙條,大部分是要求重聽某一部分證詞。從遞交的紙條看,陪審團在裁決的時候主要面臨兩個疑問:一是譚亮的太太譚清(Qing 「Jean」 Tan)會不會是凶手?二是譚子在2月5日當日的情緒到底如何?因為檢方判斷,譚子應該是在2月5日當晚殺死譚亮的。

在總結陳詞之前,助理檢察官加甘(William Gargan)曾經在9月28日向媒體表示,辯方律師諾貝斯(James Nobles)可能會說是譚清殺死的譚亮。果然,在第二天的結辯陳詞中,諾貝斯說檢方沒有能夠證明譚子殺死了譚亮,並將凶手指向譚清,說譚清才是真正殺死了譚亮的凶手。

根據諾貝斯的說法,譚清在殺死譚亮後,在2月9日打911報警時,故意假裝像是槍殺案剛剛發生似的。這一說法可能對陪審團產生了影響,陪審團要求重聽2月9日當天譚清打911報警時的錄音。錄音中,譚清說譚子「為了保護我」殺死了譚亮。同時,陪審團還再次要求重聽指紋專家的證詞,指紋專家曾經作證說,在一顆已經發出去的子彈彈殼上,留有譚子的指紋,而且是那個彈殼上唯一的指紋。

在聽完譚清報警錄音和指紋專家證詞後,陪審團仍然沒有做出裁決,而是繼續要求求證譚子在2月5日當天的情緒。這可能表明,陪審團並沒有排除譚子是凶手。

出現相反證詞 或存偽供

在聽完譚清的911報警錄音之後,陪審團的重點看似轉到了譚子在2月5日當天的心情。

在這個問題上,出現了截然相反的證詞。譚子的高中同學格勞斯曼(Jacob Grossman)曾經在證詞中表示,譚子在2月5日跟他借錢,並表示自己可能在2月6日離開美國。格勞斯曼回憶說2月5日晚上10點的時候,他與譚子見面,當時譚子情緒非常低落、好像在見面之前一直在哭。格勞斯曼的母親在知道譚子情況以後,撥打911報警,母子倆還專門開車到譚家看望是否有異常。

不過,在2月5日當天,接到格勞斯曼母親報警後到現場的副警長康奈爾(William Connell)卻表示,看不出譚子「有任何異常」。值得一提的是,當時康奈爾和譚子談了5~10分鐘,卻沒有和譚子的母親譚清或鄰居交談,也沒有進屋察看。甚至在出勤之後,康奈爾連警察報告都沒有寫,而是在2月9日知道出事以後,才臨時補的警察報告。

另外一個利益相關者提供的證詞也與格勞斯曼的證詞完全相反,在陪審團審議時,專門要求法官重放瓦倫汀納(Anna Valentine)的證詞,瓦倫汀納是譚子的女性朋友。在譚子被指控後,她在當地發起募款活動,支持譚子。瓦倫汀納在證詞中稱,譚子在2月5日當天下午6點30分到9月30分之間和她在一起,而且譚子心情很好,沒有異常。不過,有當地媒體表示,瓦倫汀納在證詞中所說,與她在此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的說法完全不一樣,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她表示譚子很緊張,有些不對勁。對此,助理檢察官加甘表示,瓦倫汀納向法庭提交了完全不同的證詞,原因是想保護譚子。

門羅郡家暴問題嚴重

今年2月9日,門羅郡警方接到911報警,說譚子開槍殺死了父親譚亮,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譚亮癱在地上,身上有槍傷。在調查之後,門羅郡檢方以二級謀殺起訴譚子。譚子是康奈爾大學學生,曾在高中擔任班長。案發以後,譚子的部分同學和鄰居都對他表示支持。

門羅郡當地家暴的狀況,或許可以稍微解釋為什麼譚子的同學會支持他。根據門羅郡當地的唯諾家暴中心(Willow Domestic Violence Center)公布的數據,2014年門羅郡共接到4,709起家暴報告,每萬名居民中的家庭暴力發生量達63起,尤其是在門羅郡的羅切斯特市(Rochester),萬名居民家暴數量達到111起。同年,紐約州除紐約市外的區域每萬名居民家暴數量是46起。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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