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窩裡反條款:獎勵金給罰款六成
【大紀元2015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有鑒於食品安全事件頻傳,高雄市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條例本週上路!」,將納入高額檢舉獎金,發給罰鍰金額六成以上、最高三千萬元獎勵,獎金豐厚堪稱全台之冠,此外,條例最大特色為,高市府跨11局組專案小組,自治法上路,賦予地方更具魄力與應地置宜的公權執行力。
高市食安自治條例,自102年10月由高市府跨局處共同研擬共20條,於103年10月底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業經行政院104年10月12日核准,市長陳菊已於10月21日簽核,衛生局表示這兩天將頒布實施。
食品從「農場」到「餐桌」之複雜性,非由單一機關可以獨力完成,只有從源頭進行管理才可達事半功倍,衛生局表示,高市食安自治條例是在強化中央法令的不足,最大特色是跨市府11個局處組成「食品安全管制專案小組」,強化橫向溝通合作機制,防堵食品鏈之漏洞,未來食品流通、出產等都能有法可依,徹底執行公權力。
其中,避免業者販售過期商品之虞,條例中規範必須區分食品貯存區、待報廢區及退貨區;另,兼營化工原料買賣者,也必須將食品添加物及化工原料貯存區予以區隔;以及,攤商、零售業者也須列冊管理,並建置「食品追蹤追溯管理平台」,以強化食品「流向管制」與「生產履歷」,以便追蹤根源。
條款納入高額檢舉獎勵,未來內部員工具名檢舉不法廠商,經查證屬實,在收到業者繳納之罰款後,可發給罰鍰金額六成以上、最高三千萬元的檢舉獎金,獎金堪稱全台之冠,且,條例上路後,食品業者必須每年七月於「食品業者非登不可平台(//fadenbook.fda.gov.tw)」確實申報登錄內容。
近兩年 高雄食安事件簿 | |||
日期 | 事件 | 業者 | 目前查處情形 |
2014年4月9日 | 「注水肉事件」黑心肉注射保水劑增重 | 湖內區「農正鮮」公司 | 開罰186萬元,訴訟中。 |
2014年9月9日 | 「餿水油」事件 | 強冠油品 | 開罰5千萬,行政訴訟中。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各重判20年。 |
郭烈成 | 開罰4800萬左右,至今一毛錢未繳。非法持有槍枝判12年。 | ||
2015年3月 | 工業用碳酸氫銨泡製海帶 | 高雄大樹區潘姓業者海帶工廠 | 凍結銀行存款920萬元、涉刑法移送地檢偵辦中。 |
2015年4月 | 沐浴用原料供飲料店製作茶包 | 河億貿易公司 | 行政裁罰6萬元、涉刑事法移送偵辦中。 |
2015年9月30日 | 「防腐劑白米飯」供校園營養午餐 | 甫洲米食工廠 | 合法添加,無行政罰責,(道義上需標示告知)。 |
2015年10月3日 | ˙米粉添加過量漂白劑
˙陽春麵添加防腐劑 |
大量農產公司 | 米粉:無行政罰責,刑事部份偵查中。陽春麵交台南衛生局偵辦中。 |
大紀元/李怡欣 製表 |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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