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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嫂滅門慘案凶手陳閩東確定獲刑125年

卓依林妹妹庭上問:到底為甚麼?陳閩東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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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弒嫂滅門慘案,10月20日經紐約州高等法院判定,凶手陳閔東獲刑125年。陳閩東在兩週前認罪伏法。法官表示,他將老死在紐約的監獄裡。

在庭上,受害人李巧珍的丈夫卓依林胞妹卓紅金,作為受害者家屬代表上庭發言。她表示,希望陳閩東能回答:嫂嫂(李巧珍)對他那麼好,「到底為甚麼(殺害她)?」陳閩東沒有回應。

10月20日早上10點剛過,身著橘黃色囚服的陳閩東進入法庭。他的頭髮、鬍鬚略長,氣色看起來不錯,但目光呆滯。他坐下後目不斜視,似乎不敢看庭上的卓紅金和庭下的卓依林。法官在宣布量刑前,詢問還有誰想發言,檢察官介紹,受害者家屬卓紅金有幾句話想表達。卓紅金從旁聽席來到檢察官旁邊坐下,她抑制著悲痛說,慘案經過了兩年,今天宣布量刑結果,算是對她死去的嫂嫂有個交代。她代表家屬向社會各界表示感謝,感謝大家這段時間以來的幫助。但是她和家人一直有一個心結:「我嫂嫂對他那麼好,他到底是為甚麼(要這樣做)?」 「法官,我能問他嗎?」卓紅金問法官。法官無奈地表示,作為法官,他能實現的正義也是有限的,他可以要求說明並證明罪犯是否犯罪,但無法要求罪犯回答動機是甚麼。

在宣布完刑罰後,法官問陳閩法官問陳閩東有甚麼要說的。似乎在給陳閩東回應的機會。 但陳閩東目不斜視,面無表情,告訴翻譯沒有要說的。

坐在旁聽席上的卓依林一直兩眼通紅,心情悲憤。

卓依林(左)、卓紅金(右)在旁庭席上聽助理檢察官(中)幫他們翻譯。(杜國輝/大紀元)

布碌崙檢察官湯普森(Ken Thompson)表示,可能人們永遠都不知道,到底為甚麼他要這樣做。但希望判決和量刑多少能慰藉受害者的心靈。

在庭外,不善言辭的卓依林只告訴記者一句話:(陳閩東)他不得好死!卓紅金則表示,10月26日他們會去給她的嫂嫂上墳,這個判決就算是給嫂嫂和孩子們一個交代。

案件回放

2013年10月26日晚約10時30分,25歲的福建長樂籍男子陳閩東,手持剁肉刀,殺害李巧珍及其四名幼年子女(大女兒Linda Zhuo九歲、Amy Zhuo七歲、Kevin Zhuo五歲、William Zhuo一歲),陳閩東於現場被捕。

在陳閩東被抓後,其辯護律師伊迪(Danielle V. Eaddy)曾於2014年初首次提出,為其做730號精神評估,當時的報告顯示陳閩東患有精神病,不宜接受法庭審案。之後,陳閩東在精神病院接受了4個月的治療,在法庭認為其神智恢復後,於2014年5月恢復了庭審。之後又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陳閩東又做了多次的精神鑑定,以確定他能夠在庭上正常應對。

負責該案的布碌崙助理檢察官黑爾(ADA Mark Hale)雖然對陳閩東重複進行精神鑑定感到無奈,但考慮到案情重大,而且,即便最後鑑定陳閔東無法承受庭審,他的後半生亦將在精神病院度過,也就沒有阻止。

直到今年九月,辯護律師開始聯絡檢察官,商談認罪事宜。 2015年10月7日,陳閩東當庭認罪,此案並沒有進入庭審辯論。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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