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環保署20日召開碳封存開發公告草案公聽研商會,台電、中鋼等主張,歐盟訂定二氧化碳灌注量低於10萬噸可免環評,希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試驗性計畫,或二氧化碳總灌注量低於10萬公噸可免做環評。環團強烈反對,呼籲不應分規模大小,都應納入環評範疇。
中鋼公司認為,小規模碳封存試驗或技術驗證場址,應不致於對環境造成太大影響,建議訂定合理門檻予以排除。中興工程顧問說,碳封存開發案申請前,準備環評所需的地質鑽探或特定試驗等,應非屬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致造成不良影響,不宜要求實施環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公告草案內容若明訂10萬公噸以下免做環評,可能危及台灣環境安全。要健康婆婆媽媽團代表許心欣也說,碳封存只是把碳埋在地下,並非真正減碳,碳封存不應分規模大小,都應納入環評範疇。
綜計處處長朱雨其表示,這次公聽會收集意見後,還須經過討論才會確定是否公告,也不排除再開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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