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收據 史葛靜提「旅行社誠實法案」
【大紀元2015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最佳旅遊」以空頭機票詐財一案引起立法者關注,10月16日州參議員史葛靜(Daniel Squadron)在聯成公所宣佈,他與州眾議員Marcos Crespo聯手向參眾兩院提交「旅行社誠實法案」(Truth In Travel Act),要求旅行社對顧客的任何支付及時提供正規收據,若其行為給顧客帶來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者,除罰款外,還將按E級重罪處置。
史葛靜表示,「最佳旅遊」案件牽涉金額之大、受害人數之多,與紐約州對於旅遊公司的管理不完善有關。依據1990年通過的紐約州旅行社規範法,旅行推銷者(Travel Promoter)可以在收錢後五天再出示收據,而旅行顧問(Travel Counselor)甚至可以不開收據,這令習慣用現金交易的華裔顧客幾乎沒有保障。
「旅行社誠實法案」對原法案進行修訂,要求旅行社在「收錢之前或同時」出具收據,並註明旅行社名稱、地址、電話、收取的款項及其用途,以及出票的航空公司名稱、航班號、起飛時間地點以及旅行相關服務,最後還要列出服務取消的條件和責權等。
修訂後的法案也對違規者提出民事罰款,罰款額度根據客人的損失而定,對於經濟損失達5,000元或以上的,其行為構成有意詐騙的,還將按E級重罪定罪量刑。
史葛靜說,「最佳旅行社」一案中很多受害者拿到的簡易「收條」,有些甚至日期都沒有,難具法律效力,給受害人維權帶來困難,這是比較關鍵的一環。他也坦言,該法案對旅行社「魚龍混雜」的局面尚未觸及,他會繼續與消費者事務局合作,蒐集資料研究如何更有效的立法規範旅行公司,目前該法案的重點是「藉助可信的收據,幫助消費者在落入騙局時可以有效採取法律行動。」
責任編輯:艾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