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4日電)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和前瑞芳鎮長廖秀雄遭判刑但沒有報到執行,目前被通緝中。監察院認為政商罪犯為逃避司法制裁,利用發監執行前的空窗期潛逃案例一再發生,通過糾正法務部。
吳健保涉及職棒簽賭打假球案遭判刑3年2月確定,原應去年9月30日向檢方報到執行,但棄保潛逃,迄今仍未歸案。
廖秀雄因涉嫌挪用中油補助款,今年1月遭判刑2年10月確定,又因涉及台電採購弊案,3月被判刑9年定讞,共要服刑11年10個月,但廖秀雄同樣沒有報到執行,甚至傳出已逃往大陸。檢方已經對吳、廖2人發布通緝。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雅鋒和王美玉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法務部、高檢署、基隆地檢署,並要求法務部就高檢署檢察官林勤綱、壽勤偉及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涂達人的違失行為,依法官法為職務監督,另函請司法院、法務部參考改進。
糾正案文指出,法務部為防止重大政商罪犯於執行前逃匿,早於93年間即建立防逃機制並訂頒「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明訂一、二審檢察長對於社會治安或經濟秩序有重大危害的特定刑事案件,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時,應層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後建檔列管。
監委調查發現,吳健保及廖秀雄所犯相關案件於偵審期間,檢察機關皆未依相關規定辦理,甚至全國近2年來無任何層報檢察總長列管的案件。法務部未督導所屬檢察機關確實層報及管考應採防逃作為的重大刑事案件,顯有重大違失。
監委指出,檢察官是否可以在收受案卷前執行,實務作法不一。為兼顧執行的公正性並縮短重大政商罪犯逃匿空窗期,法務部宜建立案卷送達前執行的標準,並督促檢察機關對於啟動防逃機制的受刑人儘速傳喚到案。
監委也指出,法院判決書印製、送達及卷宗移轉耗時過久,影響檢察官指揮執行時效,致生刑罰執行的空窗及被告藉機逃匿的風險,建議司法院應正視並研擬可行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