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市民認為政府需為鉛水負責
【大紀元2015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心儀香港報導)今天是立法會暑假後第一次召開會議,泛民議員將提出引用特權法調查鉛水事件。昨日,民主黨公佈調查結果,有四成人認為政府部門要為鉛水事件負責,五成不滿政府部門的反應。
鉛水事件發生至今超過3個月,早前房委會的中期檢討報告,及水務署的初步報告,指導致鉛水超標的主要源頭在於焊料含鉛。但兩份報告都沒探討為何提供水務裝置及焊料合約不符而政府毫不知情,也無觸及責任問題。
民主黨在9月18日至10月5日,進行調查,訪問854人,對鉛水事件責任問題的意見。結果發現有75%市民認為鉛水事件屬非常嚴重/嚴重事故,超過50%不滿意政府部門的反應。超過40%認為應該為受影響的屋邨居民作出賠償,例如減免租金。近70%認為應暫停涉事承建商的投標興建新公屋的資格。至於責任屬誰,為建築承辦商要負責的佔34%,認為房屋署及水務署要負責的分別佔29%及12%,認為持牌水喉匠要負責的僅佔10%。
負責調查的黃碧雲表示,調查顯示覺得房署及水務署應負責任的,加起來佔40%,比承建商還要高,「市民認為要負最大責任的,除了承建商和持牌水喉匠外,官員都有相等,甚至更重要的責任。市民期望不但要懲處這些違規的承建商及水喉匠,也認為政府官員應問責。」
她呼籲建制派的議員,不要幫政府包庇,支持泛民提出的引用特權法調查鉛水事件。現時現在政府自己查自己,或者調查委員會沒有這個職能就責任進行裁決。如果立法會不去查,沒有辦法知道鉛水事件的真相,及辦法追究責任。
黃碧雲又說,鉛水事件已經擴大到公屋以外,學校、醫院、老人院也涉及。「最嚴重的是有3間幼稚園及1間中學,他們電熱水爐的熱水樣本嚴重超標。」她指全港市民都生活在鉛水陰影下,但政府拒絕到查電熱水爐,到食肆拿水辦化驗。認為立法會自己「揸莊」,決定如何查、查甚麼、查的節奏。「如果建制派議員認為不需要查,他一定是站在包庇政府那裏,與政府狼狽為奸,他們要為這件事負上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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