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不補貼學校電費 全教總轟拿學生開刀
【大紀元2015年0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台灣電力公司宣布,105學年度起將不再補貼公立高中職、大學電費,學校電費,全國有233所學校受影響,將增加1億4,900萬元經費。教育團體認為,「台電應該先檢討工業用電電價,而不是轉嫁給民生用電,甚至拿學校與學生開刀。」若台電取消補貼,各級學校電費,應由教育部或教育主管機關承擔。
全教總9日發出聲明表示,學校不是營利事業,教育必須確保其公共性,才能維護學生受教權與教育品質;台電取消優惠,各中、小學每年電費可能增加數十萬元,教育部與各級主管機關不能坐視不管;呼籲教育部在各級學校全面換裝節能燈具,不能「犧牲孩子視力」來節能。
對此,台電澄清表示,對學校的電價優惠並未取消,只是在補助的作法上,自明年起,將全部回歸由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就像軍眷用電優惠,在民國99(西元2010)年1月改由國防部編預算來補助,不再由台電來承擔。
台電表示,學校電價補助不會不見,根據民國102(西元2013)年11月29日行政院會決議,以及台電公司目前與教育部研商結果,民國104(西元2015)年起學校用電優惠僅教育部所屬的國立學校用電(預估約1.42億元)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至私立高中以上及國中小學用電(預估約14.27億元)104(西元2015)年仍由台電公司負擔;自105(西元2016)年起,將依據上述原則,請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台電虧損 全教總:先檢討工業用電
針對台電虧損問題,全教總指出,經濟部與台電階層聲稱台電累計虧損高達2千多億元,但必須檢討的是,工業用電量占全國五成,用電1度卻才2元;但補貼小學至大學的電費每年約12億元,絕非造成台電虧損的主因,與其砍教育資源來節省,不如檢討虧損的根本原因。
全教總強調,「不該以經營績效為理由,取消學校用電的優惠」。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主委林金財舉例,新北市三重商工一個月電費60萬元,取消電價折扣補助後,預估每個月增加2萬元支出、一年共24萬元。當學校沒有經費的時候,勢必會有因應措施。林金財說,甚至聽到有學校為了省電,5時多就把學生趕走,不讓學生留在學校自習,用這樣的方式來省電。
假如台電真的取消補貼,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或教育主管機關,就該補貼各級學校電費,不能光是呼籲學校師生節約能源,須全面更換節能燈具,才能真正落實校園節能。◇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