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庭微比利時報導)從2015年1月1日起,比利時房產出售及出租業務增加了一條新規定:如果正在出售或者出租的房產屬於受保護或者是被列入歷史遺產中的房產,都必須把房產的這一特點告知買者或者租客。違規者將面臨一萬歐元的罰款。
在比利時,受保護或者被列入歷史遺產中的房產是不能隨便被改建的,即使房產的主人也不能。因此,客戶在購買或者租用這類房產時必須得知道自己一旦購買或者租用此類房產後對房產的改建有一定的局限性。弗拉芒房地產業聯合會(CIB Vlaanderen)的發言人Dajo Hermans表示:「潛在買家或者租戶必須得能夠知道他們所感興趣的房產是否在此類房產之列,因為這類房產是帶有一定約束條件的。比如,這類房產不能被隨便拆除,如果房主要想對房產的某一部份進行裝修,要得到遺產局的允許。」
新規定指出,任何出售或者出租此類受保護房產的人都必須要在其房產廣告或者海報中明確標明「此房產是受保護」這一信息。
除了房產受保護情況外,還有房產的能效證書(EPC)、房產的電路測試證明以及房產是否易被水淹,這幾個方面也早就被規定為房主在銷售或者出租房子時必須報告的信息。
房地產業聯合會表示,他們很高興這個新規定能夠保護使得消費者的知情權,但與此同時,房產交易也將會變得更加複雜。
責任編輯:歐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