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4日電)高雄市有些自有農地被盜採土石,市府查證後依法開罰,經濟發展局今天指出,限期回填盜採坑洞,如業者不從將再裁罰百萬元。
經發局指出,縣市合併後清查非都市土地違法盜採土石,共有30幾處坑洞尚未回填;為確保土石不再被盜採,員警和相關單位配合執法。
去年底警方在美濃成功段一處農地查獲地主盜採土石,已經依土石採取法開罰新台幣100萬元,日前寄送罰單並限期地主要在3個月內回填土坑。
經發局科長陳怡良指出,旗山分局是在11月初逮獲不明土石車運送,循線查到是從美濃區成功段運出的土石,而且土地上還有怪手持續挖掘土方,經過查證,已在日前依法開罰。
她指出,經發局持續監控這塊土地的土石回填情形,如果地主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回填土方,屆時還會再罰百萬元。
她表示,雖然土地是私有,不過土石是國有財產,任何任意破壞地形地貌行為都觸法,經蒐證與查證後就會開罰,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