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3日電)針對台北大巨蛋合約協商,遠雄企業團指出,台北市政府早上9點通知,下午4點就要開會協商,實在太趕,應該要給遠雄時間,研究市府新加的內容。
遠雄強調,只希望市府給予3天時間,進行資料比對,之後依照BOT合約精神,依法依約進行協商。
遠雄表示,台北市政府通知遠雄巨蛋公司進行第1次協商會議,遠雄巨蛋由董事長趙藤雄授權總經理湯佳(峰),帶領相關主管與會,由於台北市政府加了很多條文,當然要看清楚再簽。
遠雄強調,對於會議內容及形式事前完全不知情,會中台北市政府提供的資料,除監察院糾正市府39項之外,另增添其他要求事項,涉及市民、市府及遠雄權益,茲事體大,遠雄對內容完全不清楚,與會代表無法當場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