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學校在少子化經營衝擊下已顯困難,加上教育資源有限,台電日前宣布,將全面取消各級學校電價優惠補助,引發各界關注與批評,認為此舉將提高教育成本,造成資源排擠。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盼行政院與台電、地方政府協調,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也決議,在協商未有共識前,台電不得取消給學校的電價補貼。
據台電現行規定,國中小學可享電價85折的優惠、高中職以上則是97折。教育部統計,過去台電補貼學校的優惠電價,每年約16億元左右,但台電宣布,民國105學年度(西元2016年)開始不會再提供學校電費優惠,電費應是「使用者付費」,而不是由全民買單。教育部指出,若取消將使私立學校的經營更加沉重,
對此,教團呼籲勿讓學生關燈吃午餐,也指出有些學校為省電費,不准讓學生5點過後留在學校自習,就是為了要節省電費。面對外界聲浪,吳思華12日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受訪表示,台電的虧損是重要問題,但沒有配套措施,就直接取消對各級學校的電費補貼,恐怕會衝擊學校的經營,得不償失。
針對教團建議,若是台電取消補助,應該由教育部、地方教育局負責補貼。吳思華回應,教育部會負擔國立學校的電費,但地方政府負責的中小學,教育部會請行政院出面,與台電、地方政府協調,希望能避免衝擊學校的經營。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委員陳碧涵、何欣純、陳淑慧及孔文吉等人也連署提案指出,教育部今年教育經費已編竣,如要編列補貼也需要等年底,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若台電停止補貼電費,學校必須挪款因應,將排擠辦公費用或教學相關費用,對偏鄉的衝擊尤其明顯。
為減少各校衝擊,立委要求,行政院應出面協調,盡速與台電及地方政府協商,不讓用電問題影響教學,尤其不得排擠現有教育經費;立委強調,在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對各級學校的電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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