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潑漆張志軍 獲緩起訴1年
【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2日電)男子林緯被控於去年6月在中山大學對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人車潑漆,獲雄檢緩起訴處分1年,但需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去年6月27日晚間,22歲的林緯因不滿來台訪問的張志軍等人到中山大學校內蓮海路附近,涉嫌對其車隊和現場維安人員投擲裝有白色水泥漆的紙杯,導致維安人員衣物受損(毀損部分未提告),全案經高雄市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高雄地檢署日前偵結,檢察官認為,林緯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誤觸刑章,且犯後態度良好,也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1年以啟自新,但緩起訴期間需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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