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監獄摧殘患惡性瘤 遼寧紡紗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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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12日訊】(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三時許,從錦州女兒河紡織廠十六號住宅樓內傳出一陣肝腸寸斷、撕心裂肺的哭聲。

劉鳳梅的丈夫陳華在得知妻子離世的消息後,從北京匆匆趕到了家……這對夫妻,不知曾多少次一起面對生死離別,這一次,是真的離別了。那悲痛的哭聲讓在場的親朋好友無不潸然淚下。

當天清晨四點,飽受中共派出所、勞教所、監獄酷刑等迫害摧殘的錦州法輪功學員劉鳳梅靜靜地走了,終年四十八歲。

入戶的門廳裏擺放著劉鳳梅的遺像,她面帶微笑,美麗的雙眸中透著堅毅的目光;鳳梅的兒子在靈前給母親燒紙,和同齡孩子比起來,早已沒有同齡孩子的陽光與快樂,更多的是憂傷。

望著鳳梅生前住過的床鋪,看著她用過的衣物,人們不禁想起鳳梅的音容笑貌,也把人們的思緒拉回到十九年前的歲月。

一、曾經的幸福

曾經的幸福還留在劉鳳梅家人的記憶裏。她曾是遼寧省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一名普通紡紗女工。因她自幼體弱多病,工作起來有些吃力。婚後生下孩子身體更糟糕了,經常請病假,不能出滿勤,也開不全工資。她丈夫也是該廠的工人,工資不高,兩人的日子過的很難、很苦。

為了祛病健身,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劉鳳梅開始修煉法輪功,並嚴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在工作崗位上任勞任怨。煉功不久,她身體所有的疾病都沒有了,感到無病一身輕。一九九八年她工作以來第一次全年出滿勤。她每天學法、煉功,她健康,快樂;一家三口人的生活也充滿了生機。

看到她修煉後的身心巨變,劉鳳梅的丈夫非常支持她,即使在後來發生的迫害中,劉鳳梅被多次綁架、關押,夫妻經歷了多次的生離死別,她丈夫都毫無怨言。

二、命危之際遭受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從此這個曾經溫馨的家庭在風雨飄搖中度過了艱難的十五年。迫害初期,劉鳳梅多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她只是想告訴政府與民眾:法輪功沒有錯。然而就因此她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勞教所和監獄,遭受各種酷刑折磨,肉體和精神上都承受了極大摧殘。

二零一二年七月,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三年的劉鳳梅經瀋陽七三九醫院確診左側乳房有惡性腫塊,還有雙側卵巢瘤,左側像小孩腦袋那麼大,右側則像拳頭一樣大,腰部鋼板已經彎曲、錯位,有致癱的危險。遼寧女子監獄通知劉鳳梅的丈夫去看她,家屬到監獄才得知劉鳳梅已經病危,月經常流不停,嚴重貧血,血色素只剩五克了。劉鳳梅的丈夫要求獄方讓劉鳳梅回家,監區隊長以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尚未批准為由進行推諉。當年八月經瀋陽腫瘤醫院再次確診為左乳腺癌晚期,並已擴散,卵巢雙側惡性腫瘤已到了晚期。貧血愈來愈嚴重。然後她被送回監獄醫院。在醫院裏沒給任何治療。接下來獄警郭旭逼迫她寫保證、威脅她如果不寫,就不讓她保外就醫,她堅決不寫,他們好幾個人上來把她按倒在地,使勁摳她的手指,手都摳出血了,最後被強行劃了個帶血的指印,在掙扎過程中,她的下身血流如注。

幾天以後,他們又把劉鳳梅弄到醫院外面的隊長值班室,說上次的手印不合格,得再按一次,被拒絕後他們幾個人又撲過來,泯滅人性的揪住她的頭髮,用拳頭專門打她的左側有腫瘤的乳房。她掙扎、大喊,他們就用抹布塞進她的嘴裏,她的下身再次大流血。掙扎了兩個小時,他們強行把住她的手,按了手印。

劉鳳梅在監獄裏每次外出診斷,監獄方面都會給她丈夫打電話,索要檢查費,在她回家的前一天,監獄方面又給她家人打電話,讓家人安排接她回家的車,家人說:「人都讓你們整這樣了,你不能給送回家嗎?」監獄方面說:「不能」。回家後丈夫對她說:「接你回來花了一萬多元。」

劉鳳梅出獄時獄方表示,不會再找她了,她已經晚期了。結果到家兩個多月後接到監獄管理局的電話,讓丈夫拿一千五百元鑑定費帶她去瀋陽做司法鑑定。她的身體極度虛弱,無法坐車去瀋陽,他們就聯繫當地司法所、街道、廠保衛處,不斷地騷擾、恐嚇她的家庭。體檢的目的就是她若有好轉就得被收監入獄。

二零一三年三月末,女兒河派出所警察又來到劉鳳梅的家裏,要她的電話和丈夫打工的外出地址以及電話。當時她的身體剛剛恢復了一些,可經這次騷擾後,她的病情開始急劇惡化。劉鳳梅的丈夫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和經濟壓力,在工作單位曾休克,經醫院檢查患了冠心病。她的孩子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兒子說:「媽媽得了癌症晚期,警察追著不放,爸爸又得了冠心病,我才二十歲出頭,我可怎麼辦啊!」

三、在馬三家遭受的酷刑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劉鳳梅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當年十月她被非法勞動教養二年半。十一月她被綁架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她是迫害發生後第一批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之一。在那裏她因不「轉化」經常遭到惡警及犯人的毒打。她被電棍電、被罰蹲、被罰站在雪地裏凍、被逼坐在雪地裏電擊。

據明慧網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文章,「當時錦州的大法弟子崔亞寧、劉鳳梅,瀋陽的大法弟子林豔都被三個警察同時電,電了很長時間。劉鳳梅被電時還被用鐵絲抽,她們全身全起大泡。電她們的惡警是顧金義、王豔萍、周遷。崔亞寧、劉鳳梅在過道被逼迫蹲了十四天,不讓睡覺」因此,劉鳳梅曾絕食抗議二十多天。有一次她被惡警關在一小屋裏毒打,當時只聽見那裏發出尖叫聲,其他法輪功學員紛紛表示要絕食,要求停止打人,一會兒所長蘇境把劉鳳梅從小屋拎了出來。劉鳳梅身體虛弱,經體檢,她血壓高壓才二十,連床也上不去了。她又被強行灌食和打點滴,還時常挨打。後來她被調到強化勞動改造分隊。迫害加劇了。

據和劉鳳梅在一起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回憶: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劉鳳梅不放棄信仰,被勞教所作為重點迫害對像。因勞教所追求「轉化率」,她又一次受到酷刑。她和一些學員被當作了典型,惡警體罰她們每天站十八小時,之後用一根電棍長時間電她們。劉鳳梅的脖子上的肉皮被電黑了,起了泡,手也被電出了泡。第二天,惡警用兩根高壓電棍電她,還將她上衣扒掉,兩腿綁上,電了她很長時間,她脖子上、手指上的肉皮被電的更黑了,一片一片的都是泡。她被電完後,又被關進了禁閉室。幾天後出來整個人都脫了相。參加出工幹活時,她有時因完不成任務,常挨惡警隊長的罵。由於她家經濟條件不好,在勞教所她從不花一分多餘的錢,不買任何吃的東西。毒打過她的有管教隊長張秀榮、王海民、周謙;大隊長王豔平和指導員顧全藝,這些人的惡行是受所長周芹和所長蘇境指使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因拒絕轉化,惡警將劉鳳梅等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屋裏,連續九天強迫坐小板凳,從早六點到晚十二點,強迫聽污衊大法的文章。部份法輪功學員的臀部都坐破了,血痂刮到內褲上,針扎一般的痛。之後,劉鳳梅被罰蹲著,面對牆壁,從早六點到晚十二點。罰蹲五天後,她又被罰站了兩天。見她還不妥協,在接下去的日子裏,惡警王豔平、周謙就用鐵絲抽她,還經常用兩根高壓電棍電她全身、腳心,使其大腦、身體受傷害很大。劉鳳梅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她的鼻子被管子插的直流血,惡警們仍然強行往裏灌。就在馬三家勞教所又一輪強制轉化瘋狂時,為了窒息邪惡,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中午,劉鳳梅縱身從三樓跳了下去(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此做法不符合法輪大法法理)。

之後她被瀋陽骨科醫院確診為椎體爆炸式骨折、脫位並伴神經損傷,她被保外就醫。手術之後腰裏釘著鋼板的她,被用擔架抬回家。後來劉鳳梅談到此事時說:「當時迫害太慘烈了,我們幾個人被多根電棍長時間電過之後,都是面目全非,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都變形了,眼睛、嘴腫的老高,我們幾個誰也沒認出誰來。只能憑著微弱的聲音問一聲你是誰呀,我們相互鼓勵。為了其他同修們不再受我們這樣的迫害;我跟惡警說你們再這樣我就跳樓。過了幾天就聽外面又傳來一陣慘叫聲,酷刑迫害又開始了……」

回家後,劉鳳梅堅持學法煉功,很快能站立行走,體現了大法的超常,也創造了醫學上的奇蹟。劉鳳梅回家休養期間,教養院一所二大隊大隊長惡警盛穎仍不時地打來恐嚇電話:「不許說出去,不准與功友聯繫、接觸,否則隨時把你取回去!」

四、 被迫流離失所

半年後的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上午十點鐘,劉鳳梅去一個並沒有修煉的朋友家串門時被兩名便衣綁架。他們把鳳梅劫持到太和區刑警五中隊,搶走她身上的現金、家門鑰匙和其它物品。然後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警察用搶走的鑰匙打開劉鳳梅家的門,抄了家,把家裏所有的衣櫃、衣服包、被褥及床、沙發、麵袋、米袋等都翻個底朝天,東西扔的遍地都是,一片狼藉。惡警搶走大法書及許多私人物品,連孩子的玩具車充電器、電烙鐵、皮兜等統統拿走。

下午四點,劉鳳梅被送往錦州市第一看守所。劉絕食絕水抵制迫害,第六天被強行灌食。插鼻管插不進去,惡人就反覆插,劉的鼻子往外淌血。後來惡人又用開口器下胃管灌進去了,但又噴出來,灌食失敗。第八天他們開始給劉鳳梅打點滴,一扎就起包,打不進去。劉鳳梅四肢被扎得沒好地方了。第十二天晚上,劉鳳梅被送到醫院搶救。

第十三天,警察無奈將鳳梅放出。到家後第二天晚上八點多,太和公安分局和女兒河派出所警員十多人闖入劉鳳梅家,見她仍躺在床上,就走了,之後劉鳳梅被迫流離失所,漂泊異鄉,有家不能回。

三年在異地他鄉,身為母親、妻子她怎麼能不牽掛自己家中的兒子丈夫,兒子正讀小學。幾年的迫害,使劉鳳梅家中的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家徒四壁,一貧如洗。她家冬天沒錢交取暖費,孩子的手被凍的小饅頭似的。當年花兩萬元買的樓房仍是水泥地面,破的都掉渣了。正是一個母親、妻子的巨大的責任感,二零零五年劉鳳梅冒著再次被綁架的生命危險回到家中。

廠裏照顧她給她找了個掃地的活,她十分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工作,幹得很認真。她丈夫一直都很支持她修煉大法,從未對她有過任何埋怨,因為他在鳳梅的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這樣她家的日子漸漸有了起色,一家人和睦美滿,其樂融融。

五、北京奧運之前再陷囹圄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借「奧運」之機,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大抓捕。錦州公安在時任局長王立軍的親自指揮下,一夜之間綁架錦州市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劉鳳梅是其中之一。以下是她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我準備上班,到樓下放工具的地方去拿工具。這時突然從不同的方向出現七、八個人向我圍攏過來。靠近我時,我說:你們是幹啥的?他們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拿出你們的證件來,其中一人拿出證件,上面寫的是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李寶山。與此同時幾個惡警上來把我的雙手扭向背後,用手銬反銬,連推帶拖把我塞進警車。

他們搶走了我身上的鑰匙,打開我家房門。當時丈夫、孩子還沒起床。被他們的闖入還沒等反應過來,就被他們控制住,孩子與他們爭辯,他們就把孩子連推帶拽地塞進衛生間裏,土匪一樣把我家翻的一片狼藉,大米袋子都翻個底朝天。抄走:大法書、光盤、真相資料、電腦、手機、VCD播放機、MP3、現金七千九百元、兩張銀行卡、我丈夫的工資卡(後要回)。整個抄家過程都錄像了。把丈夫和孩子都劫持到女兒河派出所。一惡警威脅、恐嚇孩子,要配合他的審問,孩子不配合,惡警對孩子推推搡搡、罵罵咧咧,一副流氓相。

他們把我帶到太和分局後,從我身上搜去MP3、手機、電話本、幾十元錢、一個U盤。之後把我塞到一個小屋子裏。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把我帶到另一小屋裏,推到鐵椅子上,給我套上黑頭套。只聽喀嚓喀嚓的鐵器聲,我的雙手、雙腳被固定在鐵椅子的鐵銬裏。又聽一人說,隊長來了,話音剛落,這人就用一硬物猛抽打我的頭部,我的腦袋嗡嗡作響、眩暈,又有人說,把她的衣服都扒掉。我的羽絨服、小棉襖都被他們強行脫掉,只剩一件襯衣。接著有一惡警使勁擰我的右胳膊,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將我的右胳膊擰、扭、向上提。就聽喀叭一聲,我的胳膊脫臼了,我當時疼暈過去了。

不知過了多久,等我醒來,我的胳膊就那樣耷拉著。這時能聽到隔壁的電棍電擊時發出的劈啪劈啪的響聲,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還有惡警的吼罵聲(因為當天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同修張秀蘭和黃成)。大概到了晚上十一點多鐘,他們把我抬到錦州第一看守所,見狀,所長梁懷福說:「今天咋都是抬來的?」看守所不收。從早上被綁架直到此時沒給我水喝,沒給我飯吃。我的胳膊好像不是我的一樣,向後扭著下垂著,一動疼痛難忍。我已經不能坐著了,因為腰部有鋼板,早晨對我實施背銬時他們是用膝蓋頂著我的腰銬的。惡警當時也懷疑我幾處骨折,說是到醫院檢查一下再說。到公安醫院已經是後半夜了,要拍片子,醫院值班的護士說,明天早晨拍吧,我不是幹這個的,拍不好,還影響效果。當時惡警說,這是法輪功,不用認真,有個片子就行。就這樣他們拿著模糊的片子,又把我送到看守所。路上惡警給上司打電話說:這人腰和胳膊都骨折了,咋辦?上邊說,咱說了不算,就是不能放人,看守所必須收。就這樣把我強行塞進看守所。後半夜到看守所,我一直躺著,不能吃飯,只能喝點水。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太和分局戴勇等人來提審我,我被他們抬到一小屋的地上,是躺著審的。我不配合他們。

十八天後,太和分局的戴勇和幾個警察還有看守所的戴微(女)用擔架把我抬到外面一個警車上,四肢固定在擔架上,車開了很長很長時間。他們神情詭秘,我也不知這車往哪開,到了才知道是大連姚家看守所,說是要異地審訊。

到大連姚家看守所第二天就開始了非法提審,以後天天如此,四十多天提審四十多次從未停過。當時腰部和胳膊兩處都損傷了,一直躺在看守所地板上,每次提審都被抬到輪椅上,把輪椅推到提審室,他們用威脅、恐嚇、誘騙、欺詐等各種手段逼迫我。那時因為我四十多天一直不能吃飯,吃了就吐。突然有一天提審我時,警察李國慶說,廳長來了,他們是遼寧省公安廳的廳長。那時我身體極度虛弱,精神恍惚。一個廳長對我大發雷霆,拍桌子大喊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又是一陣瘋狂吼叫:這些天了跟你玩呢?整死你,整死你也得給我說。審了幾個小時,沒結果,走了。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初,錦州太和分局的戴勇等人來大連又把我劫持到錦州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戴勇、陸昊,多次找我,裝出一副偽善的樣子,進行引誘、欺騙,讓我做他們的內線,說如果我答應了,就可以讓我保外就醫。」

六、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對劉鳳梅等四位大法學員進行歷時四天的非法庭審,學員家屬請了八名正義律師為大法學員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劉鳳梅的代理律師李和平、江天勇在長達十個小時的指證階段,駁斥了公訴人的所有所謂的指控和證詞。指出把劉鳳梅兒子的訂書器、五支彩筆、復讀機和孩子幾年來攢下的一千多元壓歲錢等都拿來作為罪證,那麼按照這個邏輯,她家的鍋碗瓢盆也都可以作為罪證;律師還指出,把法輪功書籍、資料等作為犯罪證據是不能成立的,修煉人得有自己的經書,他們不能對著牆修。

當劉鳳梅陳述自己遭到的酷刑時,公訴人對律師說:你拿出證據來,說你受刑了。律師說:還要甚麼證據?這不都在這兒擺著嗎?劉鳳梅的腰部都萎縮了,一邊高,一邊低,現在的情況(走路都困難)不就是證據嗎?這之後,審判長梁賀祥突然宣讀了一份來自太和公安分局的證明,說他們沒用刑訊逼供。律師說:如果太和公安分局能證明自己沒用刑,那法輪功學員也能自己證明自己沒有罪。

太和區刑警隊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劉鳳梅的生命健康權,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是極不人道的,並且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的,是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同時,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太和區檢察院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在律師的提醒下仍置之不理,是嚴重瀆職的行為。作為審判機關太和區法院同樣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拒絕對相關問題予以審理,更為惡劣的是採信了刑訊逼供取得證據,置國家法律於不顧,是嚴重瀆職的行為。

在第二天的庭辯中,李和平律師宣讀了針對法輪功的所有文件,指出沒有一條是合法的。江××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社論,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它們因違憲無效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李和平等律師還在辯護中強調,指控法輪功學員「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個抽象的概念,沒有犯罪的客體,法輪功信仰者的修煉行為沒有違反哪部具體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針對第一天公訴人說到,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關於國家取締邪教組織」的決定,說邪教就是指法輪功,江天勇律師宣讀了此決定的全文,文中沒有一個字提到法輪功,所以迫害法輪功根本不具有合法性。

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時,有一外地來錦州的法輪功學員參加了旁聽,她看到庭審後在法院的走廊裏幾個法警在那議論劉鳳梅,他們都佩服的豎起大拇指說:真行,真是煉法輪功的。

七、非法判刑十三年 監獄暴力轉化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非法合議公布了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結果,劉鳳梅被非法判十三年。劉提出上訴,由錦州市中級法院主導的所謂二審並未開庭就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錦州看守所的戴徽等人把劉鳳梅送到瀋陽遼寧省女子監獄,入獄體檢後監獄醫院院長說:身體各項指標都不合格,腰部鋼板現已左右凸凹不平,根據當事者刑期十三年,太長,不適合收監。如強行收監,是否待取出鋼板後再收?當時就請示遼寧省司法廳,沒得到允許,最後強行收監。

劉鳳梅被送到二監區、二小隊做奴工,兩個包夾寸步不離,打罵不停。每天早七點到晚七點,十二小時奴工,有時不讓吃飯。晚上收工後她被直接劫持到一個小黑屋(窗戶用報紙糊上,門上鎖),名曰學習,其實,就是打罵、折磨,逼迫寫「三書」,直到深夜十一、二點鐘。小黑屋裏不許坐著,只能是站著、蹲著,有時支撐不住就招來一頓毒打。殘酷折磨、致命的毒打有五次,平時拳腳相加那是隨時隨地都有。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非常寒冷,瀋陽的冬天零下二十多度。因為劉鳳梅不「轉化」,就把她的被褥和衣服全部收走。讓她睡在木板床上四天,那是四個冰冷的不眠之夜,她只能頭枕半卷手紙和衣而臥,凍的腿抽筋,在睏乏中顫抖著挨到天亮。

在這種沒有人性的無休止的折磨、摧殘下,劉鳳梅開始絕食,以示抗議。絕食的第三天,幹活時她暈倒在地。獄警陳雪娜把她弄到監獄醫院,野蠻灌食,插管的時候,嘀嗒嘀嗒地流血,一邊插一邊流。她在床上被大字形綁著、灌食管插十四天,又被弄回隊裏,強迫幹活,到了晚上,又開始把她劫持到那個小黑屋,逼寫「三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監獄開始了新一輪的強行「轉化」。每天十二小時的奴工後,劉鳳梅被帶到活動室坐小板凳,看誣陷大法錄像。這種迫害持續七個月的時間,每天奴工和坐小板凳,導致她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後來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得厲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劉鳳梅被送到醫院,被確診為乳腺癌晚期,還有雙側卵巢瘤,腰部鋼板已經彎曲、錯位,有致癱的危險。

八、用生命呼喚良知

回家後的劉鳳梅在監獄和當地惡警的不斷騷擾恐嚇中,經過兩年四個月的痛苦掙扎,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清晨四點,含冤離世。

劉鳳梅是這場殘酷迫害的見證。她十幾年被迫害的經歷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血腥迫害的縮影。正是許許多多像劉鳳梅一樣的法輪功學員無私無畏的付出,喚醒了一個個被中共欺騙的世人,使中共的謊言與迫害難以為繼。如今法輪大法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給全世界各民族帶來了健康和美好。

歷史會給每個人作出最公正的評價。善惡有報是宇宙恆古不變的法理。那些助紂為虐、踐踏善良、迫害無辜的人,將要面對怎樣撼世的審判?如此人神共憤的罪惡,上天怎能饒過?

當歷史翻過這一頁,人們會記住許許多多和劉鳳梅一樣用生命堅守信仰的偉大生命。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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