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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前 郭嫌油廠查罰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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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6日電)郭烈成餿水油案爆發是因年初檢察官展開調查,但自民國99年開始,郭烈成地下油廠陸續被檢舉,屏東縣政府稽查罰過多次。

郭烈成在屏東縣竹田鄉的餿水油煉製地下工廠,因時常發出惡臭,不斷遭到村民檢舉。衛生局99年間接獲民眾檢舉,指郭烈成收集廢油做飼料,還給人吃。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李佳芳表示,當時郭烈成提出資料,所煉製的油只提供飼料用油,並未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

屏東縣環保局100年間陸續接獲檢舉,指郭烈成地下工廠流出臭油,環保局陸續稽查5次。環保局表示,郭廠平日大門深鎖,無法從外察覺內部情形,因行政機關除法律有規定外,不得進入住宅、建築物等場所強制實施檢查,以致機關難以強行進入檢查。

環保局表示,後來找到地主才得以進入,但現場並沒有發現製油情形,只有廠外水溝疑似殘留清洗後的些許油脂,環保局只得以現場跡證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污染水溝開罰,100年3月4日罰款新台幣1200元,101年11月8日罰3000元。

因餿油案被外界抨擊的屏東縣政府說,城鄉發展處101年12月起曾多次前往郭嫌地下工廠稽查,也沒有發現製造行為,無從勒令停工。

縣府表示,今年7月農業處曾從農地違規使用裁處,依違反區域計畫法罰款郭嫌6萬元,並非縱容不管。

縣府指出,檢調單位今年初介入主導偵辦後,縣府基於配合檢調偵查及避免打草驚蛇,無法採取更嚴厲的行政裁罰動作。

縣府表示,由於食安問題跨涉許多法令,國內自去年底爆發食安風波後,屏東縣政府已組成跨局處的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未來將更加強聯合稽查小組功能和橫向連繫,提高食安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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