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灣漏油 BP存重大疏忽或被罰$180億
【大紀元2014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鄒雲綜合報導)美國新奧爾良地區法官卡爾‧巴比爾(Carl Barbier)9月4日裁定,英國石油公司(BP)在2010年的墨西哥灣漏油災難事故中存在嚴重疏忽。根據美國《清潔水法案》(U.S. Clean Water Act.),BP公司可能面臨高達180億美元的罰款。
美國法官裁定BP在事故中存在重大疏忽
在經過長達數年的調查之後,美國新奧爾良地區法官裁定,BP公司在2010年的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的過失是比普通過失嚴重得多的重大過失。
法官同時判決「深水地平線」鑽井平台的擁有者瑞士越洋鑽探公司(Transocean Ltd.)以及為該鑽井實施水泥工程的哈里伯頓公司(Halliburton Co.)過失。裁決說,兩家公司均曾與BP公司存在合同關係,得以免除某些責任;除非被發現存在嚴重疏忽,否則對哈里伯頓和越洋鑽探公司的判決是有效及可執行的。
巴比爾法官裁定,基於一般海事法,這三家企業必須共同承擔因鑽井平台發生井噴、爆炸以及原油洩漏事故的所有責任。其中,BP公司承擔67%,越洋鑽探公司承擔30%,哈利伯頓公司承擔3%。
BP公司否認在這起事故中存在嚴重疏忽,並表示將立即提出上訴。該公司聲明說:「英國石油公司認為,公正的記錄並不支持地方法院做出的錯誤結論。」
裁定消息發佈後,BP公司的股價大幅下跌,在倫敦股市收盤時下跌5.9%。
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事故也稱為「英國石油漏油事故」或「深水地平線漏油事件」,是2010年4月20日22點發生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墨西哥灣近海的一起鑽井平台爆炸並引髮油污外漏事件。當時,發生爆炸並導致漏油的是BP公司正在租用的名為「深水地平線」(Deepwater Horizon)的近海鑽油平臺。爆炸同時導致了11名工作人員死亡及17人受傷。
BP可能要賠付180億美元的罰款
BP公司此前估計,在假定沒有被發現存在嚴重疏忽的情況下,在美國《清潔水法案》的條例下,可能會被罰35億美元。如今這一假設已經不成立,這也意味著BP公司必須面臨高出普通民事罰款4倍的標準為當年洩入墨西哥灣的原油支付罰款,即每桶原油的罰款高達4300美元。
美國政府聲稱,共有420萬桶原油洩入墨西哥灣,這可能讓BP公司背上180億美元的巨額罰款。BP公司則表示,這個數字應該是320萬桶,而且還認為跟據《清潔水法案》,只需承擔其中245萬桶原油的清潔費用,因為有些原油漂浮在海面上。
BP公司已經為支付刑事和民事和解費用、清理費用、法律費用和其他與溢油有關的費用減記超過400億美元。為了支付這些賬單,BP公司的行政長官鮑勃‧杜德利(Bob Dudley)已經出售了近400億美元的資產。其目標是在包括墨西哥灣在內的新開工投資項目的支持下,在未來幾年把BP公司精簡為一個更小型、更有利可圖的公司。
BP最後會被罰多少錢,取決於巴比爾法官裁定究竟有多少原油漏到墨西哥灣。
另外兩家公司對裁決感到滿意
越洋鑽探公司說,裁決不僅對該公司有利,而且對所有的海上鑽井承包商都有利,因為法院在判決中再次強調了鑽井承包商、鑽井所有人和石油鑽探運營商之間的行業責任標準,大部份的責任應該由運營商負擔。
9月2日以11億美元與墨西哥灣沿岸居民,企業和地方政府達成和解的哈里伯頓公司表示,很高興看到巴比爾法官的裁決。這一裁決意味著哈里伯頓公司與「深水地平線」洩露事件的訴訟案已經落幕。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