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打擊黑心商 致人死囚終生罰2億
【大紀元2014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餿水油事件引發食安連環爆,重創台灣食品商譽,為嚇阻不肖廠商,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未來將採取八大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包括加強油品分流管制、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食品追溯追蹤以及食品GMP的改革等,並修改《食管法》,加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
江宜樺指出,餿水油事件重創台灣食品產業,未來將建構「政府管企業、企業溯源頭、民眾來檢舉」的方式,讓不肖廠商在台灣永無立足之地。
罰金加重10倍
在加重刑責罰鍰部分,江宜樺表示,將攙偽、假冒等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現行得併科新台幣800萬元,提高到8千萬元以下罰金。黑心廠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罰金額度都修正到原來罰金的10倍。
另為鼓勵民眾檢舉,江宜樺表示,成功檢舉案件,將優先發給檢舉人10萬元以上之獎金,金額視檢舉貢獻程度訂之,最高200萬元。此外,也訂定「良心員工條款」,凡挺身而出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其檢舉獎金加倍發給。
小型店家廢油納管
對於油品,江宜樺表示,將對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行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進口的也將實施分流管理,並一律提高其規範強度,要求登記並申請輸入查驗。
政府未來也將針對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的廢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並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業者回收。至於事業產出的廢食用油,環保署正研議相關公告草案中。
建置食品雲 從油品做起
食用油品業將在2014(民國103)年10月底實施追溯追蹤制度,另外也會建置食品雲,希望最終所有產品都能納入。江宜樺指出,將由油品業者開始,逐步要求食品業者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溯追蹤及勾稽管理,對於一定營業額以下的小商家免使用電子發票,政府不會去為難、干擾。
為增加地方稽查人力,行政院核給新增180位名額,其中80位2015(民國104)年會分配到地方,盼能更精確掌握針對廠商的稽核。
食藥署將公布正面表列
餿水油事件發生至今,目前回收封存419噸,銷毀23.6噸。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回收油品可以製成肥皂、硬脂酸、馬路標線圖料、生質柴油等,業者只要跟衛生局提銷毀計畫,含數量、方法,衛生人員會監督銷毀情形再回報食藥署,銷毀後,可以從名單上清除,將公布正面表列。◇
責任編輯:宇璇
項目 | 具體內容 |
1.加重刑責罰鍰 | * 將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
* 黑心廠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 黑心廠商行為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
2.提高檢舉獎金 | * 協調各縣市政府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由現行罰金10%提高至罰金20%以上。
* 成功檢舉案件視檢舉貢獻程度最高獎金200萬元。 * 「良心員工條款」:凡挺身而出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其檢舉獎金加倍發給。 |
3.中央檢舉專線 | * 凡向地方政府檢舉未獲積極處理者,可向中央政府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2)2787-8200) |
4.油品分流管制 | * 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行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 |
5.廢油回收管理 | * 針對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之廢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並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合格業者回收。
* 事業產出之廢食用油,環保署正研議擴大列管事業範圍。並推動「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立法。 |
6.落實三級品管 | * 一級品管─業者自主品管:103年12月31日起首波公告5大業別強制實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於10月31日起實施強制自主檢驗制度。
* 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 * 三級品管─強化政府稽查抽驗。 |
7.食品追溯追蹤 | 公告油品於103年10月31日實施。
八大類食品於104年2月5日實施。 醣類、澱粉及大宗穀類食品於104年7月實施。 |
8.食品GMP改革 | 提早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 |
資料來源:行政院
記者莊麗存/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