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代,有個叫劉留台的人,家裏非常貧困。一天,他在澡堂裡拾到一只布袋,裡面裝滿金子。他就推託不適,要休息休息,坐在那裏等待失主回來找尋。
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晨,才有個商人回來,尋尋覓覓的樣子,急得直抹眼淚。劉留台走上去問清楚,確認那丟的一袋金子是他的以後,就毫不猶豫地把那袋金子還給了他。商人非常感激,拿出一捧金子要酬謝他,但劉留台卻說甚麼也不肯接受。
別人問他:「你怎麼那麼傻,那可是實實在在的金子!」劉留台平靜地回答說:「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是昧良心的做法。況且生意人辛辛苦苦,勤勤儉儉,才積蓄下這些錢,一下子丟了,他能不悲痛嗎?要是找不到,沒準會尋短見呢!拿了一袋金子而損失了一條人命,我可不幹這樣的傻事啊!」大家聽了,都佩服他的高尚和義氣。
後來,劉留台考取了進士。由於他的仁義,官做到了留守(留守:陪京或行都的行政長官)。他的子孫中,也有很多做了官的,真是惠澤及於子孫啊!
劉留台自幼家貧。就在他窮困潦倒,自己都沒法養活自己時,突然撿到一袋金子,卻全部還給了人家。那些愛取不義之財的人,讀到這則故事,應該感到異常羞愧吧?(據蔡振紳《八德須知》)
--摘編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魏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