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2日電)高雄市憲政路4戶民宅因地下污水幹管破裂導致路面塌陷,波及民宅傾斜龜裂,住戶提告。雄院判處水利局國賠新台幣412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由高雄市水利局管理的憲政路地下污水次幹管民國100年5月間破裂,導致路面塌陷,連帶造成高姓和張姓等4戶民宅傾斜龜裂。
高姓等4戶民宅因外牆及室內磁磚剝落、天花板滲水等損害,修復期間住戶必須在外租屋,且造成房價下跌,提告要求水利局賠償448萬元。
高雄市水利局主張,依透地雷達探測資料顯示,4戶建物地表下的地層並無異常淘空情形,依地質鑽探分析鑑定報告書研判,事故應非污水次幹管破裂淘空土壤造成,且事故發生後立即緊急進行路面灌漿作業,穩固路面、停止塌陷,對於污水次幹管的管理並無缺失。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事故確因水利局怠於適時修護,導致污水次幹管破裂淘空地層土壤,在公共設施管理顯有欠缺,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判決高雄市水利局敗訴,須各賠償4住戶80萬元至118萬元,共41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