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環保署4日召開「六輕四期擴廠環差是否應回歸六輕五期二階環評」環評大會。環團質疑六輕涉偽造文書,台塑則主動表示撤回六輕五期案;環評大會決議,應先釐清空汙環評審查核可量及許可量,以及開發單位依程序完成撤回六輕五期案,才能繼續4.8、4.9案審查。
「六輕的問題是環評委員沒有落實實質審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說,「六輕給你們什麼數據,你們就相信」。六輕4.8以不合理的南亞二異氰酸甲苯廠VOC每年減量130噸作擴產依據,南亞二異氰酸甲苯廠100年的VOC排放量不到3噸,卻以130噸作為減量依據,涉偽造文書;六輕4.9更離譜,以沒有環評核定量的台塑SAP廠(高吸水性樹脂廠)每年減量VOC達6噸作為擴廠依據,涉造假與偽造文書。六輕將不實資料提供給環評會、健康風險評估有疑慮、環評核定量還沒減到4,302噸,是需要趕快處理的程序問題,「釐清不合理資料再談擴廠」。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指出,六輕4.8、4.9開發內容與五期重疊,用差異分析報告方式提出,有規避六輕五期進入二階環評疑慮,他建議,4.8、4.9回歸六輕五期進行二階環評。
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協理吳宗進澄清,主管機關工業局及環保署曾提醒六輕4.6、4.8及4.9內容與五期重複,六輕五期經過修正,最新報給主管機關內容並沒重復,但六輕五期已被深深誤解,為了釐清,所以主動提出撤案。而有關六輕偽造文書,這是不實指控。六輕申報資料是根據六輕環評審查結論以及《空汙法》規定,每季提出申報資料,且經過雲林縣環保局、六輕環境監督委員會審查。◇
(責任編輯: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