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繼上海和重慶試點徵收房產稅後,有中共人大委員日前披露,中國大陸明年可能啟動全國範圍的房產稅徵收。有分析質疑徵收房產稅的合法性與操作性。
據《中國日報》近日報導,一位中共人大委員稱,中國可能最早在明年啟動全國範圍的房產稅。目前人大正在擬訂房地產稅立法草案,該草案預計在今年年底完成,2015年實施。
報導稱,徵稅的方式仍在討論中,有可能調整。房產稅的稅率並未確定,徵收的範圍是針對新建房產還是已有房產也沒有明確的說法。
此前房產稅已經在重慶和上海進行了試點,試點只對房產徵稅,而全國範圍的房地產稅將會對房產和土地徵稅。
報導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28日在「新常態經濟與財稅改革方案實施高端論壇」上稱,目前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考慮將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合併後的房地產稅按照房子的市場評估值徵稅。
2011年,上海和重慶開始房產稅試點。上海對人均面積超過60平方米(含)的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為年房價的0.6%或0.4%。重慶則按「戶面積」 徵稅,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稅率在0.5%到1.2%之間。
房產稅改革合法性遭質疑
據大陸《經濟參考報》近日報導,近年來,房產稅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然而,房產稅改革在理論和實踐上都面臨著諸多難題,如:其主要目的究竟是組織收入、調節分配還是調控房價?與土地產權制度是否存在矛盾,與土地出讓金、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又如何協調?如何推進不動產登記、財產評估等配套制度建設?等等。
文章稱,中國的房產稅制具有濃厚的行政主導色彩,其主要依據是行政法規、規章,稅制變革也歷來由行政機關推動。其典型路徑就是依據行政機關的內部決定進行地方試點,即所謂「行政試點」模式。中國現階段的房產稅改革因循行政試點路徑,其合法性存有瑕疵。
文章認為,房產稅立法應當成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突破口。房產稅立法要平衡好立法與行政、政府與納稅人、中央與地方三方面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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