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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險業海外併購 標的將更廣

【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6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保險業可以海外併購國外銀行、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融資租賃業等,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已經研議完成,將辦理發布作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保險業海外併購保險相關事業可以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也就是不計入可運用資金最高45%的限額當中。

金管會今天修正「保險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之認定範圍」,讓保險業海外併購可以更靈活。

原本保險相關事業的認定僅限於國外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與代理人公司。

金管會新增加,銀行、票券、信託、信用卡、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損害防阻相關專業顧問服務的顧問公司、風險管理顧問公司;以及提供財務或理財有關的的管理、諮詢、顧問服務以賺取手續費的資產管理事業。

另外,保險業也可以海外併購任一被投資事業均不負任何形式增資義務的控股公司,也就是該控股公司沒有被迫要替子公司增資的義務。

至於,壽險業爭取保險業從事具控制與從屬關係的保險相關事業,投資超過淨值的 40%限額,金管會表示將在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增修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