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台灣高雄報導)高雄氣爆後,社會各界湧入逾33億元捐款,繼完成慰問金發放後,高市府21日啟動「代位求償」計畫,協助災民盡快取得賠償;粗估罹難者約可獲1200萬、重傷者800萬賠償金,預定下週三市政會議通過後,開始受理災民申請。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今率市府法制局長曾慶宗、研考會主委許立明舉行記者會,說明市府代位求償計畫。
李永得表示,為降低訴訟風險、加速求償進度,市府將採債權讓移方式,協助災民進行賠償訴訟,賠償金將由民間善款墊付,粗估罹難者約可獲得1200萬、重傷者800萬元,總金額約在12至15億元之間。不過他也強調,仍須尊重災民意願。
曾慶崇說,將來法院判決確定後,判決金額若高於市府先行墊支的賠償金,市府會將差額還給災民,若低於墊支金額,市府則會自行吸收,不再向災民追討;惟申請代位求償的災民,仍需自付所提賠償金1%的裁判費和千分之8的執行費。
許立明表示,市府替災民代位求償,係屬於自願性、合議性的行為,也是滿足災民損害填補最快的方式;但由於氣爆受損的房舍、車輛、財損及營業損失等資料,審核計算和認定較複雜,認定時間可能拖長,最慢半年內應可完成審議與賠償撥付。
雄檢勘驗究責 確認:先有管線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今早率專案小組與土木專家到氣爆現場會勘,據勘驗結果,確認氣爆箱涵是先有管線,市府單位確有監工、驗收不實等疏失,檢方將不排除傳喚高市副市長吳宏謀到案說明。
專家勘驗認定,封死的箱涵應是設計圖上的箱涵,但只做了7.3公尺就沒做,後方以鐵皮封起,而肇事箱涵則晚於無用箱涵施作,綿延下水道186公尺,兩個箱涵都是以現場灌鑄的方式施工。
土木技師鑑定後,也發現氣爆箱涵外壁的管線有保麗龍包覆,上有水泥。專家認為這為了灌箱涵板模時不損害管線,因此認定氣爆箱涵是先有管線。
經今勘驗確認,高市府下水道工程處當年確有驗收、監工不實的疏失,責任歸屬應在市府相關人員,檢方將不排除傳喚副市長吳宏謀(時任水利設計科科長)到案說明。
高市府今天下午亦發表聲明,因氣爆案主動請辭獲准的副市長吳宏謀、水利局長李賢義、工務局長楊明州及捷運局長陳存永,因第一階段救災任務已結束,進入後續重建業務,市長陳菊批准4人辭職22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