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婦女生育獎勵加碼 1胎2萬元
【大紀元8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2日電)基隆市市務會議今天修正通過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將與雙北同步,從每胎次1萬元提高到2萬元,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
根據現行「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規定,民國10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並在基隆市完成出生登記的新生兒母親,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現行條例規定,只要符合規定者,每一胎次新生兒補助生育獎勵金新台幣1萬元;雙胞胎補助2萬元,以此類推。
修正通過後的條例則為,民國10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並完成登記得申請獎勵金,每一胎次補助2萬元;雙胞胎補助4萬元,以此類推。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蘇先啟說,市府已編列4300多萬元預算,比起去年多出一倍,只要市議會通過審查,即可實施。
民政處表示,台北市和新北市生育獎勵金額是基隆市的2倍,由於地緣關係,民眾難免產生比較心態,為減少差距並鼓勵婦女生育,才會提出增加獎勵金修正草案。
市府表示,基隆市新生兒出生率,從民國101年有2300多人,102年2100多人,出現逐年降低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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