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5日電)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表示,南亞塑膠公司短報空污費,遭追繳2億餘元,期望業界警惕,回歸企業經營本質,負責任與義務。
南亞塑膠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不實申報罪,4日遭新北地方法院判罰新台幣80萬元。
環保局表示,需裝設自動連續監測系統的工廠,多為規模較大的排放源,其排放數據除用以課徵空污費外,也是擬定空氣污染防制對策的重要參考數據,所以按實申報有重大意義。
市府環保局說,於民國100年8月,會同環保署至南亞樹林廠查核,發現24小時自動連續監測系統(CEMS)的空氣污染物濃度原始數據,與提報市府環保局數據不同,查扣電腦和備份資料帶回判讀,比對近30萬筆原始數據,送請檢方偵辦。
環保局說,從民國100年查獲的時間點起算,依照空污法加倍追繳5年所短繳的空污費,共2億5708萬餘元,作為懲罰。另,南亞塑膠因長期未依規定校正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違反空污法,遭環保局行政裁罰30萬元。
環保局表示,南亞塑膠樹林廠已繳納漏繳短報的空污費2億5708萬元,但業者因不服,提起訴願,經新北市政府於今年5月審議,駁回訴願。南亞塑膠可於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