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申請二階段訓練役男 9日報到
【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5日電)內政部說,民國101年申請二階段軍訓的大專役男,應於7月9日攜帶徵集令及身分證,前往規定地點報到,接受第二階段專長訓練。
內政部表示,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83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自去年起改接受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得依意願申請連續2年暑假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8週,合計約4個月。
內政部說,首批101年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的大專役男,去年共有3058人完成第一階段入伍訓練,今年務必於7月9日上午8時至下午3時攜帶徵集令及身分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自行報到入營。
內政部表示,因故未能按指定時間入營者,應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延期徵集,於在學緩徵原因消滅後,再接受徵集入營完成專長訓練,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而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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