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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江西省委書記強衛抵臺 遭法輪功刑告

【大紀元2014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戴德蔓臺灣臺北、桃園機場報導)嚴重迫害人權的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日前抵達臺灣。臺灣法輪大法學會與法輪功人權律師團21日下午2點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告強衛違犯「殘害人群罪」條例及「民權公約」關於維護信仰自由及禁止鼓吹仇恨等多項規定。法輪功要求高檢署立刻傳喚他,調查其在北京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檢方同意立刻分案辦理。

強衛抵臺 法輪功當面告知:你被告了

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21日上午11點抵臺。當強衛一踏入桃園機場接機大廳,法輪功學員當面告知強衛:「你被告了!停止迫害法輪功。」強衛一臉錯愕,匆忙上車準備離開機場時,正面迎來70幾位法輪功學員手舉「強衛,惡貫滿盈,停止迫害法輪功」標語,以及充斥整條機場大馬路「強衛,你被告了」的口號聲持續十幾分鐘,直到車隊離開。

臺灣中央社日前報導,強衛將率團來臺,預計在臺6天5夜,行跡橫跨臺北、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高雄,與工商界人士、基層人士會面,也將參加宗教性活動。邀請強衛來臺的中華江西省旅臺同鄉會總會會長黃玠表示,對於強衛迫害法輪功的罪刑,以前真的不曉得,希望有機會遇到強衛時,會告知他。

人權惡棍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7月21日強衛來臺,強衛座車經過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區,車上所有人連同強衛都知道他自己被告了。(林仕傑 /大紀元)

強衛追隨江澤民賣力迫害法輪功

強衛擔任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北京市委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北京市「610」辦公室是其執行機關)期間,積極協助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北京迫害法輪功學員,他鼓吹嚴打鬥爭法輪功,親自策劃及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以及大肆表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強衛是煽動仇恨、妖魔化法輪功的最殘忍主凶之一。

從2008年開放兩岸交流以來,臺灣政府已經放行多個嚴重參與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來臺,臺灣法輪大法學會之前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控告了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廣東省長黃華華、陝西代理省長趙正永、國家宗教局長王作安、湖北省610辦公室組長楊松、北京副市長吉林、遼寧省長陳政高、安徽省長王三運、北京市長郭金龍等9個嚴重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惡棍。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陳柏州/大紀元)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北京市在強衛任職的這段時間,一直是法輪功受害的重災區,強衛也是第10個被我們控告的中共官員,他的罪狀比前面幾個還要更嚴重,曾率領公安人員到勞教所去直接迫害法輪功,還有他甚至到基層去煽動人民仇恨法輪功。

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在擔任北京市政法委書記期間積極協助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北京進行滅絕法輪功的活動。(網路圖片)

「臺灣政府根本不應該讓強衛來臺」,張清溪強調,立法院和17個地方議會已經通過提案,「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但是行政單位移民署、陸委會並沒有尊重立法院等的決議,這是行政怠忽尤其現在世界上非常重視人權,希望政府能夠加強人權觀念,特別對中共迫害人權方面要更加小心,應該遵照國際人權的價值。

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陳柏州/大紀元)

法輪功希望高檢署採取司法行動,對強衛進行傳喚,甚至逮捕

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我們對於臺灣政府放行強衛來臺,讓臺灣蒙羞表示非常的遺憾,我們認為臺灣的移民署嚴重失職,移民署聯審會形同虛設,並沒有好好徹查所有來臺具有共產黨黨職背景,以及嚴重參與人權迫害的中國人士。「臺灣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以及兩公約,不是臺灣政府人權櫥窗裡面的裝飾品,絕不是拿來擺設用的。」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陳柏州/大紀元)

朱婉琪強調,臺灣行政單位沒有做好,呼籲司法單位還給法輪功受害團體司法公道。「我們今天向高檢提告強衛違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及國際人權兩公約規定,除了強衛所犯罪行以外,並向檢察官說明法院在適用以上條例及公約時,應對強衛適用普遍管轄原則,並附上強衛在臺6天5夜的行程。我們希望高檢署重視臺灣國際人權的責任,對強衛能真正採取司法行動,對他進行傳喚,甚至逮捕。」

人權惡棍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7月21日強衛來臺,70幾位法輪功學員到機場反迫害。(林仕傑 /大紀元)

「強衛來臺法輪功團體會如影隨形,也會想辦法把提告強衛的訴狀親自遞送給他。」朱婉琪也表示,我們知道現在每天有數千名陸客來臺,我們會在臺灣的景點公告強衛已被刑告,讓大家知道強衛在中國迫害中國人民,雖然大陸人無法得到司法救濟,但在臺灣我們利用民主法治要討回公道。我們也要告訴中國民眾,已經把江澤民派系的首惡元凶罪行公諸於世。

人權惡棍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7月21日強衛來臺,70幾位法輪功學員到機場反迫害。(林仕傑 /大紀元)

臺灣社會名流聲援法輪功提告強衛

「國會議員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國際聯盟」亞洲聯盟臺灣代表、立法委員尤美女表示,強衛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國會議員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國際聯盟(PAFOH)」亞洲聯盟做了決議,要求禁止他入境,希望臺灣政府能夠正視不要讓他進來,如果強衛進來的話,所有各縣市的縣市長也應該不邀請、不接待、不歡迎他。她說,法輪功學員控告強衛,這本來就是司法上訴訟的權利,也希望司法能夠依法偵辦。

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對於強衛這樣的人權惡棍來臺,其實是在自己找羞辱,「我可以擔保到他所受的待遇,比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福建省委書記尤權訪臺灰頭土臉的回大陸去要更有甚之」。強衛來臺我們也要他顏面無光,呼籲大家都一起出來抗議。他提到,在香港有50萬多人七一遊行爭普選,在臺灣有太陽花學運反服貿,這些都是在「對中共說不!」,惡質的中共政權遲早都會瓦解。

中國流亡作家袁紅冰表示,強衛是反人類罪的犯罪份子,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犯下不可饒恕的反人類罪刑,他的手上沾著很多法輪功精神修煉者的血。他呼籲臺灣政府,從普遍管轄的角度,要將強衛繩之以法。如果任由這個惡棍在臺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行走,還要搞所謂的交流,實際上這是對臺灣的一種污辱。

袁紅冰說,既然立法院已經通過「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三不)決議。臺灣政府應該要拒絕他入境,他入境也要依照立法院做的決議,將他遣送出境,這才是符合臺灣法治的精神。他強調,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丟盔卸甲,狼狽而逃,是因為臺灣人民起來抗議,揭露中共想要統戰、吞併臺灣的政治陰謀。他希望這次強衛來臺,除了法輪功學員,還有社會支持正義良知的民眾也應該一同抗議,不能讓臺灣的自由民主蒙羞。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黃國昌表示,事實上立法院針對在中國有害人群的中共高官有做成「三不」決議,不歡迎他們到臺灣造訪,行政部門在處理有殘害人群罪的強衛時,必須要遵守立法院的決議,不要讓他入境。如果行政部門不顧立法院的決議,要讓他入境的話,他希望,檢察官能發揮獨立偵訊犯罪的勇氣與決心,對屬於國際管轄權的案件能夠勇敢發揮管轄的職責,這樣臺灣將兩公約內國法化,要促進人權的保障才有實質的意義。

黃國昌希望,政府官員不要因為馬政府的個人意志,而讓強衛這種犯下殘害人群罪,在國際社會無法被容忍的惡行的人,可以進到臺灣享受某種程度的司法豁免權。「司法單位是否願意主動發揮犯罪偵辦的工作,我想這件事情對於以人權立國的臺灣是否要落實兩公約內國法化的精神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