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在擔任北京市政法委書記時,積極協助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北京進行滅絕法輪功的活動,針對這樣的人權惡棍,臺灣政府放行他21日訪台,中國流亡作家袁紅冰表示,這是對臺灣民主自由最大的汙辱;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黃國昌說,強衛事件,可看出臺灣是否落實兩公約內國法化精神的重要指標。
袁紅冰表示,強衛與其講是人權惡棍,更準確的講,他是反人類罪的犯罪份子,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犯下不可饒恕的反人類的罪刑,他的手上沾著很多法輪功精神修煉者的血。
袁紅冰呼籲台灣政府,從普遍管轄的角度,要將強衛繩之以法,應該要按照國際法庭的反人類罪對他進行控告,這樣才更符合他的犯罪事實。如果任由這個惡棍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行走,還要搞所謂的交流,實際上,這是對臺灣的一種汙辱。
袁紅冰說,既然立法院已經通過「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三不)決議。台灣政府應該要拒絕他入境,即使真的入境,也要依照立法院做的決議,將他遣送出境,這才是符合臺灣法治的精神。
袁紅冰強調,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丟盔卸甲,狼狽而逃,是因為臺灣人民起來抗議,揭露中共想要統戰臺灣,吞併臺灣的政治陰謀。他希望這次強衛來台,除了法輪功學員,還有社會支持正義良知的民眾也應該一同抗議,不能讓台灣的自由民主蒙羞。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黃國昌表示,既然立法院針對在中國有殘害人群的中共高官有做成「三不」決議,不歡迎他們到臺灣造訪,行政部門在處理有殘害人群罪的強衛時,必須要遵守立法院的決議,不要讓他入境。
如果行政部門不顧立法院的決議,要讓他入境的話,黃國昌希望,檢察官能發揮獨立偵訊犯罪的勇氣與決心,不要因為馬政府的個人意志,讓殘害人群罪,這種在國際社會無法被容忍的惡行,進到臺灣可以享受某種程度的司法豁免權。
黃國昌說,針對這種殘害人群屬於國際管轄權的案件,能夠勇敢發揮管轄的職責,這樣臺灣將兩公約內國法化,要促進人權的保障才有實質的意義。臺灣政府對強衛這件事處理的態度,決定臺灣到底是不是以人權立國,是不是要落實兩公約內國法化的精神,都是非常重要的指標。
立法委員尤美女表示,強衛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第一批人權惡棍,「國會議員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國際聯盟(PAFOH)」亞洲聯盟,有做了要求參與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的這些人禁止他們入境,所以希望臺灣政府能夠正視,如果強衛進來的話,所有各個縣市的市長也應該不邀請、不接待、不歡迎他。如果法輪功的學員控告強衛的話,也希望司法能夠依法偵辦。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對於強衛這樣的人權惡棍來台灣,其實是自己找羞辱。如果政府不遵守立法院所做的「三不」決議,這是立法院的羞恥,也就意味立法院是虛設的。
(責任編輯:于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