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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炒股 台金管會:3原則處理

曾:金管會未來將配合檢調調查 罪證確鑿者嚴懲 相關行政責任將做出處分 限令投信投顧公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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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又爆發投信坑殺政府基金案,經新北地檢署連夜偵訊,其中股市炒手黃明松及投信經理人許訓誠等2人否認犯罪,但檢方認為有串供證之虞且有共犯在逃,聲押禁見獲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將依3大原則處理,金管會強力支持檢調偵辦,唯檢調介入、抓出害蟲,才能還市場、產業更健康的環境。

針對勞保、勞退基金代操又爆勾結炒手弊案,曾銘宗重申將依3大原則處理,包括第一,金管會將持續強化內稽內控規範,針對違害投資人權益者、強力支持檢調單位查處;第二,嚴懲罪證確鑿者,若有刑事責任,支持檢調查緝,行政責任亦盡快處分;第三,限令投信投顧公會盡快提出改善方案,協助台灣整體投信產業發展。

他說,由於目前監理原則奏效,才查出2011(100)年舊案,金管會未來將配合檢調調查,罪證確鑿者嚴懲,相關行政責任也將盡快做出處分;同時限令投信投顧公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新北地檢署調查黃明松涉炒股案,兵分多路搜索多家投信及股票上櫃公司,約談25人,檢調初步掌握,股市炒手黃明松涉炒股,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億2,215萬元,聯手坑殺勞保、勞退等9檔基金6,639萬元,經新北地檢署漏夜偵訊後,黃明松與許訓誠遭聲押獲准,佳總及佶優公司董事長等多人交保。

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表示,在事件發生後,投信投顧公會也要求業者採取3大方向進行改善,包括要求經理人簽署公司主動查核同意書,經理人二等親以內的股票交易狀況。◇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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