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節電獎勵 每期至少省84元
【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8日電)為鼓勵民眾節電,台電推出新版獎勵措施,用戶今年用電量較去年同期減少者,每期至少可獲得新台幣84元電費折扣,新制將於8月實施。
現行節電獎勵措施施行6年,主要以用戶原本應支付的電費為基礎,再給予一定比例電費折扣方式,但因用電多的用戶電費較高,造成用電大戶節電不多反而享受較多獎勵金,或造成節電量一樣,但獎勵金不一樣現象。
根據台電資料顯示,以去年為例,台電去年發出節電獎勵金接近70億元,但由3成用電大戶領走7成獎勵金,其餘7成用電戶僅分到3成獎勵金。
為讓節電獎勵措施更公平,台電業務處副主任蔡志孟指出,新版措施獎勵金將改採用戶實際節電量為計算基礎,用戶省下來每度電都給予0.6元獎勵金。
蔡志孟表示,由於約7成用戶每期(2個月)用電量660度以下,電費最高1677元,以現行獎勵標準折扣5%計算,最高可獲得84元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為鼓勵更多用戶參與節電,台電設有「最低獎勵金」機制,只要有節電,即使節省1度電,每期(2個月)電費帳單至少就可獲得84元獎勵金。
台電表示,若依上述節電量乘以0.6元計算出來的獎勵金超過84元(超過140度)部分,則每度給予0.6元獎勵金。
此外,為照顧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身障家庭用戶,台電特別將其適用的最低獎勵金,提高為100元。
台電表示,新版節電獎勵措施8月1日起實施,估計約有7成用戶不受新制影響,預估長期節電用戶或用電量不多的家庭,也都能持續獲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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