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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鞋案」遭罰1萬元 陳為廷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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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去年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府並砸傷員警,914「公民不服從─傳喚劉政鴻」,918陳為廷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等事件,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訴;11日上午苗栗檢方開庭,陳為廷因丟鞋砸中劉政鴻的頭,涉公然侮辱罪,判罰金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抵1日;其他人皆無罪。

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去年918陳屍排水溝當晚,陳為廷對前往張家弔唁慰問的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被劉控告妨害公務、妨害名譽等罪,苗栗檢方判陳為廷已逾越合理表達意見範圍,且對人身施以攻擊,羞辱意味甚濃,判陳為廷有罪罰萬元,陳為廷對「丟鞋案」的判決表示不滿要上訴。

律師團發言人李宣毅律師指出,丟鞋案是劉政鴻強闖民宅、妨害祭祀禮拜在先,陳為廷代表喪家丟鞋阻止,屬正當防衛,被判有罪罰萬元,律師團不服將繼續上訴。

陳為廷指出,丟鞋案判處罰金,會上訴到底,爭取更大空間;他說,不該沒收鞋子,把鞋還給他。他表示,大埔四戶案件718即將屆滿一年,對住戶所有訴求,劉政鴻以及苗栗縣長候選人都沒有具體承諾;會發起相應行動,持續要求劉政鴻、馬政府、內政部以及即將參選苗栗縣長的徐耀昌來回應這樣的訴求,不要逃避。

林飛帆對丟鞋案判決表示會支持上訴到底,他說,希望法官也能秉持一審丟雞蛋無罪精神,不要有差別判決,也希望苗栗地檢署不要再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該案宣判前,一早就有聲援民眾以及律師團在苗栗地方法院集結,等候聆聽判決;12名年輕男女手持「今日體諒 明日提告」的紙板前來聲援陳為廷等人;近10點,已約有餘60人集結,進法庭聆判。

「丟鞋案」聲援民眾以及律師團在苗栗地方法院集結。(許享富 /大紀元)
林飛帆(中間講話者)對丟鞋案判決表示會支持上訴到底。(許享富 /大紀元)
陳為廷(中間講話者)對丟鞋案判處罰金,表示會上訴到底。(許享富 /大紀元)

(責任編輯: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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