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聲中 日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

【大紀元2014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捷瑄編譯報導)在連夜的抗議聲中,日本執政的自民黨與公明黨從7月1日早上開始一連串修改憲法解釋令的程序,在傍晚的臨時內閣會議上,正式決定解禁集體自衛權。這項解釋將大幅改變日本二戰以來的和平憲法原則。

解禁集體自衛權即「即使自身未受到攻擊,日本也可以為阻止針對他國的攻擊而行使武力」。

共同社報導,內閣決定,如果符合日本的存在受到威脅等條件,允許最小限度地使用武力。這意味著將來為阻止「關係密切的國家」受攻擊,自衛隊可能參與海外戰爭。然而,這可能脫離1954年自衛隊建立以來專守防衛的安保政策。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以日本所處安保環境發生變化為由主導協商。美國此前對這項政策表示歡迎。

內閣決定「即使是針對他國的武力攻擊,根據其目的、規模、形態也存在威脅到我國安危的情況」,列舉了新「行使武力的三大條件」。

該文件的總結提到,考慮到美國等針對他國的攻擊,存在從根本上剝奪日本國民權利的明確危險時,採取自衛措施「為憲法所允許」。但內閣決定中沒有阻止過度行使武力的明確保證。

反對人士包圍首相官邸

約有2千位反對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民眾30日晚上至安倍的官邸抗議,至1日早晨仍有人潮未散去。此政策引起極大爭議,據《每日新聞》6月27、28日的民意調查,58%的受訪者反對解禁;擔心日本捲入戰爭的受訪者占71%。

日憲法學者:破壞和無視憲法

憲法學者等組成的「國民安保法制懇談會」30日聲明稱:「這是拋棄和平主義的重大事件。允許某一屆政府恣意修改憲法解釋是對立憲主義的否定。強烈要求放棄內閣決定。」

反對修改憲法的慶應大學憲法學名譽教授小林節表示,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手法「是對憲法的破壞和無視,必須就修改憲法徵求國民意見」。

加速修訂《日美防衛合作指標》

《日美防衛合作指標》規定了美軍與自衛隊的任務範圍,鑑於內閣會議的決定已根本上改變安全保障制度,日本政府為年內完成《日美防衛合作指標》修訂而加緊工作。

同時也將著手完善國內立法,使「護航搭載日本僑民的美軍艦船」等具體事項能夠實現。

新聞小幫手:日本憲法第九條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
(1)日本國民衷心期望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2)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軍事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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